㈠ 美國針對金融危機採取的措施
美歐英日兩天狂砸3000億剿殺金融危機
美聯儲9月16日宣布,通過隔夜回購協議向金融體系注資500億美元。這也是該行連續第二天大舉注資。9月15日,美聯儲已向美國銀行體系注資700億美元,為「9·11」以來最大規模的單日注資行動。
美聯儲出手拯救AIG 友邦保險虛驚一場 2008年09月22日18:11 財富時報
美德兩國出台金融股賣空禁令 2008年09月20日22:40 CCTV
美聯儲將向銀行業提供9000億美元現金貸款 2008年10月07日14:02 中國新聞網
全球央行史無前例集體大降息 解決流動性問題 2008年10月09日07:16 南方網
AIG再獲美聯儲378億美元注資 2008年10月10日06:08 東方網
美政府大蕭條以來首次購買銀行股份 2008年10月11日09:53 騰訊財經
美國2500億美元注資銀行業 公布銀行注資額 2008年10月15日07:11 中國證券報
美聯儲上調准備金利息支付 2008年11月06日08:05 騰訊財經
美國財政部本周將向九家銀行注資1250億美元
中新網10月27日電 據香港媒體報道,美國財政部表示,本周會向九家銀行注資1250億美元。
美聯儲本月第二次降息 美基準利率降至四年低點
中新社紐約十月二十九日電(記者 魏晞)美聯儲為期兩天的例行貨幣政策決策會議周三結束。會後,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決定降低聯邦基金目標利率五十個基點,至百分之一 。
美聯儲與四國央行建立各300億美元貨幣互換安排
中新網10月30日電 綜合外電報道,美聯儲(Fed)周三宣布與四國央行建立貨幣互換安排,旨在改善全球金融市場的流動性。
傳美擬斥6000億美元按揭擔保 救300萬財困業主
中新網10月31日電 次按問題令美國樓價大跌,美國數以百萬計屋主面臨收樓。據香港《文匯報》31日援引外電報道,消息指財政部和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的官員即將達成協議,同意提供高達6000億美元按揭擔保,協助300萬財困屋主。如果消息屬實,標志政府將動用聯邦救市措施以外的資金拯救樓市。
美政府再斥資335.6億美元購買21家銀行股份 2008年11月18日10:03 新華網 劉洪
㈡ 美國是如何保護消費者權益的
1:完善的法律體系,嚴格公正的執法。
2:投訴事件不分大小,同等對待。
3:消費者投訴渠道簡便。
4:除政府外,民間機構會免費為消費者提供法律幫助和向政府提交意見或建議。
5:按消費品上的追蹤標簽可查詢到與該產品有關的流程細節。
6:消費者是上帝這句話,在美國是實際行動,不是口號。
7:美國的超級發達是有理由的,一般國家確實比不了。
㈢ 美消費者金融保護局現兩位代理局長嗎
華盛頓11月27日消息,美國消費者金融保護局27日同時出現了兩位代理局長,美國總統特朗普亦因直接任命其中一位擔任此職而遭另一人起訴。
目前,特朗普和英格利希都引用不同的法案來為自己辯護。白宮27日發表聲明稱,從法律上來講馬瓦尼就是消費者金融保護局的代理局長,該局總顧問瑪麗·麥克勞德等人也都同意這一點。聲明還稱科德雷將其政治野心置於消費者利益之上,馬瓦尼將會以更加嚴肅和專業的方式來管理該機構。
英格利希的律師則稱,特朗普將一名白宮官員任命為一個獨立機構的負責人,同時又讓他繼續在白宮任職,這是不可接受的。在參議院任命新局長前,英格利希就應該是代理局長。
美消費者金融保護局局長一職需要由總統提名、參議院任命。福克斯新聞網稱,這至少需要數周乃至數月才能完成。
㈣ 國際社會怎麼做金融消費者保護
《中國普惠金融發展報告(2017)》精選(十三)
當前,在普惠金融得到大發展、金融服務逐步覆蓋「長尾」群體的情況下,「中小微弱」作為普惠金融的重點服務對象,過去長期被排擠在金融領域之外,因而金融知識相對欠缺,金融經驗不足。
這一群體極易形成認知上和行為上的偏差,導致自身利益受到威脅。金融機構可能會利用他們的弱點向其推銷不適合的產品和服務,導致他們面臨的風險被放大。因此,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成為迫在眉睫的的工作。
目前我國尚待建立獨立的金融行為監管與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對金融機構行為風險管理不足,監管部門的金融行為監管與消費者保護亟待加強。
相較而言,國際社會已經在這方面做了較多努力,借鑒國際經驗,補國內之不足,是完善金融消費者保護,從而切實保護消費者利益的重要途徑。下文將介紹幾個發達國家和國際組織的金融消費者保護經驗。
01
美國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
法律體系
2010年7月,奧巴馬總統簽署了《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與消費者保護法》。該法案的第十篇《2010年消費者金融保護法》的核心是設立專門、獨立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負責監管聯邦金融消費者法下金融產品和服務的供應和提供。這些規定構成了後危機時代美國金融消費者保護體制的主要法律基礎。
監管機構
2008年次貸危機後,美國迅速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消費者保護,成立了一個專門的消費者監管機構――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FPB)。為了在聯邦政府中為消費者保護創造一個單一的責任點,「多德―弗蘭克法案」將以前由七個聯邦機構共享的許多消費者金融保護機構合並到了消費者金融保護局。
02
英國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
法律體系
2000年英國頒布了《金融服務與市場法》。2008年起,英國政府明顯加大了對金融消費者保護的重視程度,先後公布了《金融穩定和存款者保護:強化現有框架》、《金融穩定和存款者保護:特殊解決機制》等改革方案。
監管機構
英國的《2012年金融服務法》對英國金融監管體制進行了徹底改革,產生了三個獨立機構:金融政策委員會(FPC)以及由原來金融服務監管局(FSA)拆分形成的審慎監管局(RPA)和金融行為監管局(FCA)。其中FCA是一個獨立的公共機構,完全由監管的公司提供資金和收取費用,對財政部和議會負責,負責整個金融業的行為監管和金融消費者保護。
03
加拿大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
法律體系
加拿大制定了《加拿大金融消費者管理局法案》,並將其作為金融消費者保護的專門性法規,明確了金融機構要嚴格執行《銀行法》、《存款保險公司法》、《信託和貸款公司法》、《合作信用協會法》等法案中關於消費者保護的條款。
監管機構
2001年,加拿大成立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署(FCAC)確保聯邦監管的金融實體遵守消費者保護措施,促進金融教育,提高消費者對其權利和責任的意識。除了FCAC外,加拿大財政部、加拿大銀行、金融機構監管辦公室、存款保險公司、金融交易和報告分析中心也有一定的金融消費者保護職責,FCAC與其他監管者之間建立了相關協調工作機制。
04
世界銀行的金融消費者保護
2012年6月,世界銀行發布了《金融消費者保護的良好經驗》(以下簡稱《良好經驗》)。《良好經驗》中提出了適用於整個金融消費服務領域的39條通用良好經驗建議,其中包括6條有關消費者保護制度的建議:
法律為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提供清晰的消費者保護規則,而且要做出恰當的制度安排,保證這些規則得以完全、客觀、及時和公正地實施和執行。
特定金融行業的協會(必要時與金融監管當局和消費者協會協商)要為相關金融行業制定行為准則。這些行為准則應當得到行業內所有金融機構的遵守,並由一個法定機構或者有效力的行業自律組織監督實施。同時,一些金融機構設計的自願行為准則擴大了這些行為准則內容。這些行為准則都應當得到廣泛宣傳。
審慎監管機構和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可以作為兩個獨立的機構,也可以置於同一個機構內。但是,無論機構如何設置,在審慎監管部門和金融消費者保護部門之間的資源分配必須能夠保證有效地執行金融消費者保護規則。
所有向消費者提供金融服務的法律實體都必須取得特許執照(或登記),而且他們的市場行為(如涉及零售客戶的營業行為)必須受到合適的監管當局的監管。
司法系統必須確保能夠在所有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糾紛方面,為金融消費者提供可負擔的、及時的和專業的最終解決途徑。
媒體和消費者協會應積極促進金融消費者保護。
05
普惠金融聯盟(AFI)金融消費者保護指南
2014年,AFI在監管部門如何保護數字金融消費者的指南中重點指出了將數字金融消費者置於風險之下的六個薄弱領域,並提出了解決措施,包括:
關於信息不充分或不完整問題,要建立信息披露與追索救助法規和標准。
與技術有關的風險,實施最低產品設計標准。
關於代理商行為,出台代理商選擇、培訓和監督標准。提供良好行為激勵,檢查代理商及外包代理網路管理者的合同模板。明確告知用戶,金融服務商要為其代理商的行為承擔責任。
對於消費者對新型服務和新服務商缺乏經驗問題,要建立充分的運營風險管理系統,確保企業、經營模式和客戶資金的安全。
對於客戶數據隱私,出台關於客戶數據所有權、數據保密、收集、分享、糾正和控制機制的法規。
對於第三方和業務外包,需要金融服務商通過電信公司或代理商提供服務時仍要對服務承擔責任,包括建立和維持充足的投訴和追索救助機制的責任。
從以上典型國家和國際組織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可以看出,國際社會在積極地、全方面地推行金融消費者的保護,不管是立法還是監管方式上都對金融消費者的權益保護給予了足夠的重視。
詳細內容參見《普惠金融能力建設――中國普惠金融發展報告(2017)》第十三章《提高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中國普惠金融研究院
㈤ 金融消費者保護是對消費主義的反抗嗎
摘要 金融消費者保護的重要性
㈥ 美國怎麼應對金融危機
首先,加強對金融機構監管。白皮書指出,所有可能給金融系統帶來嚴重風險的金融機構都必須受到嚴格監管。為此,政府將推行以下六方面改革:
·成立金融服務監管委員會,以監視系統性風險,同時促進跨部門合作。
·強化美聯儲權力,監管范圍擴大到所有可能對金融穩定造成威脅的企業。除銀行控股公司外,對沖基金、保險公司等也將被納入美聯儲的監管范圍。
·對金融企業設立更嚴格的資本金和其他標准,大型、關聯性強的企業將被設置更高標准。
·成立全國銀行監管機構,以監管所有擁有聯邦執照的銀行。
·撤銷儲蓄管理局及其他可能導致監管漏洞的機構,避免部分吸儲機構藉此規避監管。
·對沖基金和其他私募資本機構需在證券交易委員會注冊。
其次,建立對金融市場的全方位監管。為此,白皮書建議:
·強化對證券化市場的監管,包括增加市場透明度,強化對信用評級機構管理,創設和發行方需在相關信貸證券化產品中承擔一定風險責任。
·全面監管金融衍生品的場外交易。
·賦予美聯儲監督金融市場支付、結算和清算系統的權力。
第三,保護消費者和投資者不受不當金融行為損害。白皮書指出,為了重建對金融市場的信心,需對消費者金融服務和投資市場進行嚴格、協調地監管。政府必須促進這一市場透明、簡便、公平、負責、開放。為此,白皮書建議:
·建立消費者金融保護局,以保護消費者不受金融系統中不公平、欺詐行為損害。
·對消費者和投資者金融產品及服務強化監管,促進這些產品透明、公平、合理。
·提高消費者金融產品和服務提供商的行業標准,促進公平競爭。
第四,賦予政府應對金融危機所必需的政策工具,以避免政府為是否應救助困難企業或讓其破產而左右為難。
·建立新機制,使政府可以自主決定如何處理發生危機、並可能帶來系統風險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美聯儲在向企業提供緊急金融救援前需獲得財政部許可。
第五,建立國際監管標准,促進國際合作。為此,白皮書建議,改革企業資本框架,強化對國際金融市場監管,對跨國企業加強合作監管,並且強化國際危機應對能力。
㈦ 美國如何監管P2P平台
確保消費者有足夠保護,是美國金融監管系統的主要目標之一。美國監管者努力採取措施解決借款者和投資者面對的信息劣勢,保證他們能夠得到足夠的信息以做出合適的決定,同時監督商業操作和銷售實踐以防止欺騙和濫用。
美國監管體制對於消費者保護主要關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公平對待所有消費者(主要是投資者);第二,保護消費者的隱私(主要是借款人);第三,消費者意識和教育(借款人和投資者雙方)。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注冊要求設立了很高的市場參與門檻,有效阻止了那些沒有優秀運營模式的新參與者加入。在接受SEC監管之後,P2P(個人網貸)平台每天都要至少一次或者多次向SEC提交報?告。
這個要求有些時候顯得過分,但是,全面的信息披露有很重要的意義。P2P平台需要將每天的貸款列表提交給SEC,保證當有消費者對P2P平台提起法律訴訟的時候,有存檔的記錄來證明是否存在錯誤信息誤導消費者。這個措施或許可以使消費者在申請貸款時,免於不實信息的誤導。
P2P平台的注冊文件和補充材料包含著廣泛的信息,例如經營狀況、潛在的風險因素、管理團隊的構成和薪酬以及公司的財務狀況。任何希望成為P2P平台借款人的消費者必須要嘗試盡可能多地了解P2P平台,理解P2P借貸內在的風險。消費者有各種途徑可以了解到P2P借貸,這有助於他們衡量自身的風險承受度、多樣化投資、理智而非盲目地將錢投入到P2P平台或其他貸款當中。
另外,美國實行按行為監管。
美國的金融監管機構很少對各種機構的性質進行區分,而是根據各機構的業務採取執法行動。例如,FTC(聯邦貿易委員會)對於銀行和P2P機構沒有明確的管轄權,但是銀行或者P2P機構如果採取了法律意義上的「不公平或者欺騙性行為」,FTC就可以採取執法行動。美國的監管機構認為,只要金融機構提供了全面、真實、無偏差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作為理性人的消費者經衡量後,就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做出正確的選?擇。
在向SEC登記注冊之前,Prosper和Lending Club允許放款人直接購買貸款份額。P2P平台通過Web Bank,以向P2P平台負有還款義務的信用憑證形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同時設立相對應的信用憑證。Web Bank再將這些信用證出售給放款人。這個模式有效地將借款人和放款人直接聯系起?來。
在SEC登記注冊之後,P2P平台改變了這一模式,以反映出售給放款人的信用憑證屬於證券類別,同時遵守相關的證券法律。借款人的貸款仍然是由Web Bank來發放,然後Web Bank會將債權賣給P2P平台,P2P再將這些貸款又以收益權憑證形式賣給放款人。
通過這種形式,放款人就成了P2P平台的無擔保債權人,而非是借款人的債權人,在借款人違約的情況下,放款人只有很有限的途徑去追索。
Web Bank在整個過程中的作用就是分銷貸款,這是P2P平台沒有相關牌照所不能做的業務。進一步來說,考慮到有大量的法律和監管法規針對消費者貸款發行這一環節,因而委託有牌照的銀行來分銷貸款,有助於P2P平台符合這些法律法規的要求,也有利於美國的多頭監管,從而保護借貸雙方,防止欺詐。
可以看出,由於中美之間金融市場化程度不同和政策環境不同,因此同樣是P2P,其實中美之間的差異很大。但國內存在諸多不利因素,諸如金融市場化程度很低,壟斷橫行,社會徵信體系極不完善,政策不明朗等,卻反而帶來更大的發展潛力。
因為P2P平檯面對的服務群體更多,市場容量更大,且規則尚不完善,有非常巨大的成長空間,而國內P2P也很有可能成為現有金融體系內的服務補充,這對推動整個金融行業市場化有非常深遠的意義。
㈧ 美國政府應對金融危機的措施
1、金融救助方案:危機爆發以來,主要經濟體「三管齊下」,從金融機構資產負債表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方下手,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規模和非常規的政策,實施全面的金融救市方案;
2、擴張性的財政政策:各國經濟刺激方案均包括減稅、增加公共投資等內容.財政政策是經濟刺激方案中的「猛葯」,也是「補葯」.短期內採取擴張性的財政政策有利於保增長、促就業、為弱勢群體提供幫助、維持社會穩定,從長期來看又可以扶持新興產業、加速結構調整.;
3、擴張性的貨幣政策:主要經濟體的貨幣政策表現出趨同的特徵。一方面,主要經濟體在危機之後均大幅度降低利率;另一方面,當利率降無可降之後,主要經濟體的央行均採取了「數量寬松」政策,通過購買金融資產,繼續向市場注入流動性;
4、產業發展政策:為了搶佔新的制高點,奧巴馬政府在新能源、環保政策方面較為高調.其政策背後有多重推動力.其一,新能源、環保政策符合奧巴馬的執政理念,有助於美國在國際舞台上繼續扮演全球領袖. 其二,新能源、環保政策有利於美國經濟結構調整.危機之後,美國無法繼續靠消費支出增長,經濟振興必須依靠增加投資在經濟中的比重.只有當新的技術革命孕育出新的支柱產業之後,私人投資才可能再度高漲.其三,新能源、環保技術的領先,也可以成為制約其他國家發展的有效手段.美國可以通過制定進出口產品的標准,有效而精準的打擊競爭對手。增強能源自給,有助於減少對外國能源的依賴,削弱石油出口國中於美國敵人的勢力,還有助於改善美國國際收支平衡。
以上是美國在歷史上常用的措施,不足之處將繼續完善!
㈨ 多德弗蘭克法案是如何保護消費者的,說的具體一點。急急急
多德抄-弗蘭克法案被認為是「大襲蕭條「以來最全面、最嚴厲的金融改革法案,將成為與「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1933年銀行法案》)比肩的又一塊金融監管基石,並為全球金融監管改革樹立新的標尺。核心內容就是在金融系統當中保護消費者。根據多德弗蘭克法案(Dodd-Frank Act)中編號為742(2)的條款規定,規定2011年7月15日起禁止美國公民進行所有貴金屬(包括黃金、白銀)櫃台交易(OTC)。
新法案的三大核心內容
一、擴大監管機構權力,破解金融機構「大而不能倒」的困局,允許分拆陷入困境的所謂「大到不能倒」(Too big to fail)的金融機構和禁止使用納稅人資金救市;可限制金融高管的薪酬。
二、設立新的消費者金融保護局,賦予其超越目前監管機構的權力,全面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採納所謂的「沃克爾規則」,即限制大金融機構的投機性交易,尤其是加強對金融衍生品的監管,以防範金融風險。
㈩ 金融消費者的八大權益
金融消費者八項權益即財產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受教育權、受尊重權、信息安全權等。《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里指出了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規范,金融機構要嚴格遵守並自覺維護金融消費者8項基本權利。
【拓展資料】
一、基本定義
金融消費者:是指為滿足個人和家庭需要,購買金融機構金融產品或接受金融服務的自然人。(金融消費者是指購買、使用金融機構提供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自然人。)
二、分類
金融消費者包括兩類:一類是傳統金融服務中的消費者,包括存款人、投保人等為保障財產安全和增值或管理控制風險而接受金融機構儲蓄、保險等服務的人;另一類是購買基金等新型金融產品或直接投資資本市場的中小投資者,他們盡管有贏利動機,但由於與金融機構之間的嚴重信息不對稱和地位不對等,因此仍與普通消費者有質的共性。
三、保護做法
2010年7月21日,美國總統奧巴馬正式簽署了《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案》(以下簡稱《華爾街改革法》),並使其生效成為法律。《華爾街改革法》主要從七大方面對美國金融體系進行了詳細的規范,通過一系列詳細的規定來切實加強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要求設立新的消費者金融保護署,並賦予其監督、檢查和執行權等一系列權力,專門對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的金融機構等服務實體進行監管,以對金融消費者提供更為全面的監管保護。
四、消費者保護局
2012年8月18日銀監會主席助理閻慶民在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周年慶典暨「金融改革新時期的新金融建設」研討會上透露,銀監會金融消費者保護局已掛牌成立,各地分支機構已批准設立,同時正在做相應制度上的准備。
閻慶民表示,在總結這次全球金融危機的教訓中,我們認識到在穩妥推進新金融的創新發展中要處理好經濟增長與金融發展的關系、創新和金融監管、經濟金融政策之間的關系。對於如何進一步完善我國監管體系框架,他表示,應強化風險為本的監管、完善資本為主的監管、不斷完善監管工具箱、進一步加強金融消費者的保護、加快信息系統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