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投資公司、金融公司是如何與銀行之間合作辦理承兌匯票貼現的
轉貼現,投資公司、金融公司可以將承兌匯票轉帖給銀行
⑵ 開通電子承兌匯票業務需要准備什麼資料
開通電子承兌匯票業務需提供以下資料:
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貸款卡原件及復印件;
法定代表人委託經辦人辦理貼現業務的授權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申請人為最後合法持有人且背書連續的未到期紙質銀行承兌匯票原件或電子銀行承兌匯票;
貼現申請人與其直接前手之間的交易合同原件(含電子交易合同)、根據稅收制度有關規定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或普通發票;
蓋有與預留銀行印鑒一致的簽章的貼現憑證;
經辦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⑶ 你好,請教下做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的經驗方法。先謝了!
(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管理,降低信用風險,確保我縣各項業務的順利開展,根據市辦有關銀行承兌匯票的規章制度,結合我縣業務的實際,特製定本操作規程。
第二條 開展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必須遵循國家的信貸政策、產業政策、發展規劃,起到企業增效、政府增稅、銀行增收的作用。
第二章 業務開辦
第三條 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分為銀行承兌匯票簽發業務(包括委託其它商業銀行簽發)與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
第四條 申請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條件:
(一)簽發業務
1、申請人必須在本社開立存款賬戶,且開戶時間不少於三個月。
2、申請人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法律法規,資產負債比例不高於60%的財務管理規定。
3、申請人的生產經營處於正常狀態,經濟運行情況良好。
(二)貼現業務
1、申請人必須在本社開立賬戶,且開戶時間不少於一個月。
2、申請人的生產經營處於正常狀態,經濟運行情況較好。
第五條 銀行承兌匯票業務需要申請人提供有效的擔保措施。銀行承兌匯票的簽發實行預存保證金制度,且保證金預存比例不低於60%,預存保證金外的差額部分要逐月進行補交。
第六條 簽發銀行承兌匯票的余額不得高於本社上年各項存款余額的5%。
第七條 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章 審批許可權
第八條 對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簽發實行分級許可權管理,不得超許可權開展業務。
第九條 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只限在營業部辦理。由*縣聯社貸審委員會審批後簽發,操作程序按《*縣農村信用社信貸業務管理基本制度》辦法中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操作規程
第十條 簽發銀行承兌匯票的操作步驟:
申請人提出申請--營業部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調查--根據相應的審批許可權進行審批--預存保證金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或委託其它商業銀行簽發)--建立客戶檔案--逐月追索保證金不足部分--到期後根據承諾付款。
第十一條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的操作步驟:
申請人提出申請--營業部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票據進行查詢--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調查--營業部貸款評審小組審批--辦理貼現手續--報聯社備案--建立客戶檔案--到期收回票據資金(或進行轉貼現、再貼現)。
第十二條 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時應具備的相關資料:
1、申請人需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機構代碼證、開戶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2、申請人與收款人之間有效的商品交易合同與增值稅發票;(復印件)
3、申請人出具的書面申請書;
4、信貸員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情況的調查報告;
5、營業部與申請人簽訂的有效協議;
6、有效的擔保合同;
7、委託其它商業銀行辦理的,營業部與商業銀行間的有效協議;
8、申請人逐月補交保證金差額部分承諾書;
9、信貸員責任書。
第十三條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時應具備的相關資料:
1、貼現申請人提供的有效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機構代碼證、開戶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2、貼現申請人與上手持票人之章有產的商品交易合同與增值稅發票;(復印件)
3、貼現申請人出具的書面申請書、承諾書;
4、銀行承兌匯票的查詢回復書,並明確查詢責任人;
5、信貸員對貼現申請人的生產經營情況的調查報告;
6、營業部與貼現申請人簽訂的有效貼現合同;
7、貼現審批表;
8、有效的擔保合同;
9、信貸員責任書。
第五章 銀行承兌匯票管理
第十四條 對所有簽發的銀行承兌匯票要根據第一聯在6011科目和6012科目中進行賬務反映,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在表外102科目中進行賬務反映。
第十五條 對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視同現金進行雙人管理,入庫保管,營業部主任要定期親自對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進行檢查核實,並對檢查情況進行登記。
第十六條 銀行承兌匯票業務要建立"三檔、兩簿","三檔"為營業部與委託簽發行之章的手續要建檔,營業部與企業之間的手續要建檔,貼現手續要建檔;"兩簿"為銀行承兌匯票簽發登記簿、貼現登記簿。
第十七條 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收費參照標准。
1、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手續費按票面金額的0.5收取,擔保費以預存保證金部分收費標准為月0-2之間,不足部分為月0-4.2之間標准收取,手續費計入手續費收入科目核算,擔保費計入其它營業收入科目核算。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手續費按不超過票面金額的0.5之間自行掌握,貼現利率的上限為同檔次貸款利率下限每周由聯社制定。貼現利率的確定原則為:貼現期長的利率低於貼現期短的,貼現金額大的利率低於貼現金額小的,"工、農、中、建"四大商業銀行及農村信用社的票據利率低於其它銀行的。手續費收入在手續費收入科目的結算手續費賬戶核算,貼現利息在貸款利息收入科目的貼現利息收入賬戶核算(計劃轉貼現和再貸款的先在應付款科目核算,待轉貼現或再貼現後將收入凈額記入貼現利息收入賬戶)。
第六章 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後,信貸員要做好申請人的生產經營、經濟運行情況的跟蹤調查,確保承兌資金的及時、足額到位,決不允許出現墊款現象,責任由責任信貸員與營業部主任承擔。
第十九條 對於已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保管責任(在保管期間發生的丟失、潮濕、鼠咬等影響順利兌付的)由營業部出納承擔,審查責任(由於審查不嚴發生的假票、克隆票、背書不連續等)由責任信貸員承擔,兌付責任(逾期兌付、委託收款手續錯誤、其它自行填制錯誤)由營業部會計承擔。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規程的解釋權屬聯社。
第二十一條 本規程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⑷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都需要哪些資料
1、銀行承兌匯票正反面復印件。
2、交易合同原件及其復印件。
3、相關的稅務發票原件及其復印件。
4、企業應提供上年度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即期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如通過貸款卡在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中能查詢到該企業上年度的財務報表,視同該報表已符合規定,即貼現申請人只需提供即期的相關報表。
拓展資料: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是指銀行承兌匯票的貼現申請人由於資金需要,將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轉讓於銀行,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後,將余額付給持票人的一種融資行為。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要以真實的商品交易為基礎,它把信貸資金的投放、收回與商品的貨款回收緊密結合在一起,使企業將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提前變現,增加了企業的可用資金。
進行銀行承兌匯票貼現需要經過哪些流程步驟?
1、申請人向銀行提出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貼現的申請。此時銀行根據持票人的業務情況例如票是否破損、或清晰等決定是否受理,並向客戶作出相應的業務報價,業務報價被持票人所接受後,銀行正式受理該項業務。
2、銀行通知持票人准備辦理業務時所需的資料。同時銀行查詢票據的真實性,確定核查無誤後通知企業將貼現所需資料和完整的承兌匯票前來辦理業務。
3、銀行對資料的審核。銀行根據申請人銀行承兌匯票進行審查並結合銀行政策推算業務資金需求,銀行對相關的票據交易文件審查,申請人在審批書中簽字後銀行錄入數據、製作列印貼現憑證。在次復核利息,計算確定實際劃款金額無誤後將審批表給最高簽批人簽批。
4、持票人與銀行簽訂合同並蓋章。合同簽訂以後銀行會根據交易合同上的實際劃款金額等向客戶劃付資金,貼現業務完成。
特點:
(1)風險低。雖然貼現業務是銀行事先付出資金,購買匯票,但由於匯票是由其他商業銀行承兌過的,所以相對於貸款業務來講,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的風險要低得多,只要貼現銀行在票據的真實性及承兌行的資質上把住關。到期收回資金是不成問題的。
(2)流動性強。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要以真實的商品交易為基礎,它把信貸資金的投放、收回與商品的貨款回收緊密結合在一起,使企業將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提前變現,增加了企業的可用資金。銀行又可將經貼現並符合央行規定條件的票據向央行辦理再貼現,克服銀行信貸資金緊缺的困難,減輕貼現銀行的頭寸壓力,增加貸款總額和貸款收益。因此無論對貼現方、還是對貼現銀行來講,貼現業務都是一項流動性極強的業務。
由此可見,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貼現不僅要經過繁雜的手續以及准備各種各樣的文件資料,還要經過銀行評估審核等多個步驟。因此出當企業需要辦該項業務時是需要花費相當的一些時間與精力,現在很多企業為了提高辦事效率和節省時間都會尋找一些可靠的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貼現公司來代全權處理貼現的業務,這種需求最終也導致市場上涌現出了一系列各種不同口碑的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的公司。
⑸ 開通電子承兌匯票業務需要准備什麼資料
開通電子承兌匯票業務需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貸款卡原件及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託經辦人辦理貼現業務的授權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申請人為最後合法持有人且背書連續的未到期紙質銀行承兌匯票原件或電子銀行承兌匯票;
4.貼現申請人與其直接前手之間的交易合同原件(含電子交易合同)、根據稅收制度有關規定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或普通發票;
5.蓋有與預留銀行印鑒一致的簽章的貼現憑證;
6.經辦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電子商業匯票是由出票人以數據電文形式製作的,委託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與紙質商業匯票相比具有以數據電文形式簽發、流轉,並以電子簽名取代實體簽章的突出特點,其對於杜絕偽造、變造票據案件,降低企業結算成本、提升結算效率、控制融資風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電子商業匯票具有安全性大大提升,期限延長,傳遞及保管成本大大降低,票據的支付結算效率大大提高,同時,資金融通的操作成本也將大幅降低等優勢。
⑹ 承兌匯票兌現流程,需要資料
一般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需要的資料:經年檢的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稅務登記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出示貸款卡並留下貸款卡號和正確的密碼。企業法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司的章程和組織架構圖。申請貼現單位的授權委託書。企業法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與前手簽訂的貿易合同和稅務發票復印件。貼現申請書。貼現憑證、《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協議》或《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協議》。其他有關資料。
一般情況下,辦理貼現業務時,需要進行如下流程:
1.在向銀行承兌匯票申請貼現後,銀行相關業務人員首先會考量申請人是否具有貼現資格和業務類型;
2.銀行會核實承兌匯票的真實性,然後根據票面情況確認貼現的利息進行報價,都確認無誤後,開始辦理;
3.銀行進行資料審查,根據銀行的貼現規定與政策進行辦理,並在審批書中簽字後銀行錄入數據並製作貼現憑證;
4.再次復核利息,計算並確定實際劃款金額無誤,將審批表給最高簽批人簽批;
5.根據實際情況,雙方簽訂合同,並向貼現申請人付款。
⑺ 銀行票據承兌與貼現實務培訓的內容簡介
本書具有三個顯著的特點:一是內容新,首次從業務操作角度對票據業務操作過程進行了全面的描述,使票據業務從業人員能夠迅速了解和掌握業務操作的要點。二是結構新,按照票據業務的鑒別、查詢、審批、放款、托收等關鍵環節,一條龍、全方位地闡述票據業務處理流程,涵蓋票據業務全過程。三是形式新,採用新穎的模擬真實操作形式,確保學員掌握操作要點,避免了傳統培訓方式下,培訓與實務操作脫節的問題。本書可以成為希望規范發展票據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希望開拓票據業務的銀行人員工具書。本書同時收錄了最新電子匯票相關知識,為希望開展電子匯票業務的銀行提供指導。
⑻ 銀行承兌匯票進行承兌需要什麼資料
承兌需要什麼資料,一般可以通過各大銀行官網了解下
各大銀行稍有差別,建議直接撥打當地的銀行電話,電話提前打比跑一趟強
客戶流程
1、提出申請客戶因資金短缺且在約定時間內需支付商品交易款項時,向開戶銀行提出辦理銀行承兌匯票申請。
2、銀行承兌銀行受理同意承兌後,與客戶簽訂承兌協議,向客戶出售銀行承兌匯票。承兌行根據出票人的信用等級要求出票人按比例存入保證金,保證金比例常見的有100%、60%、50%和40%、20%等幾種。簽訂《銀行承兌協議》和擔保合同(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按規定辦理抵(質)押登記。
3、銀行將空白銀行承兌匯票交出票人填寫或者銀行業務人員列印票面內容,並向出票人一次性收取票面金額萬分之五的承兌手續費。
4、銀行承兌匯票填寫或列印完畢後,由出票人在第一聯和第二聯加蓋其財務印鑒,銀行審核後在第二聯加蓋銀行匯票章和經辦人手章,留下第一聯後,將銀行承兌匯票的第二、三聯交付出票人。
5、匯票流通使用(1)客戶持銀行承兌匯票與收款人辦理款項結算,交付匯票給收款人;(2)收款人可根據交易的需要,將銀行承兌匯票轉讓給其他債權人。(3)收款人可根據需要,持銀行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質押或貼現,以獲得資金。
6、請求付款在付款期內,收款人持銀行承兌匯票向開戶銀行辦理委託收款,向承兌銀行收取票款。超過付款期的,收款人開戶行不再受理銀行承兌匯票的委託收款,但收款人可持有關證明文件直接向承兌銀行提示付款。
以上由普蘭金融整理
⑼ 金融公司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流程及需要持票人哪些證件
主要和關鍵內容是審核有無真實的貿易背景(如提供原始合同資料),票據專是否真實(需要鑒別屬票據真偽並通過簽發銀行查詢確認),至於具體操作流程,你可以自己擬定,也可以參考http://wenku..com/link?url=_TAxJZ5IY3pLPRrX2KUP--q1G4PsePVxujll_u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⑽ 銀行對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的操作流程及所需資料
票據貼現業務是銀行以購買未到期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的方式向企業發放的貸款。貼現是指票據(如匯票、本票等)的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日前,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金融機構而取得資金的行為,是金融機構向持票人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包括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
銀行承兌匯票基本流程
註:①簽訂商品交易合同
②送交資料申請承兌
③報送上級審批
④同意辦理或不同意辦理
⑤簽訂承兌協議,蓋章承兌並收費或退回有關資料
⑥交付票據
⑦到期收取票款
⑧到期委託銀行收款
⑨發出票據及委託收款憑證
⑩劃回票款或拒絕付款
貸款對象:
票據貼現系指銀行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
貸款條件:除流動資金貸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幾點:
(1)借款人與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系。
(2)承兌匯票要素齊全,背書連續,內容無塗改,有關簽章符合《票據法》要求。
(3)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合同及增值稅發票復印件。
(4)匯票不得注有「不得轉讓」或「已抵押」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