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國金融機構的結構與職能是什麼
我國金來融機構按其地位自和功能劃分大致有以下四類:
(1)貨幣當局,又稱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2)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商業銀行又分為: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以及住房儲蓄銀行。
(3)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合作社及農村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中心,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公司,財務公司,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
(4)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包括外資、僑資、中外合資的銀行、財務公司、保險機構等在我國境內設立的業務分支機構及駐華代表處。
㈡ 請問金融機構的功能
金融機構的功能如下:
1、在市場上籌資從而獲得貨幣資金,將其改變並構建成不同種類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資產,這類業務形成金融機構的負債和資產。
2、代表客戶交易金融資產,提供金融交易的結算服務。
3、自營交易金融資產,滿足客戶對不同金融資產的需求。
4、幫助客戶創造金融資產,並把這些金融資產出售給其他市場參與者。
5、為客戶提供投資建議,保管金融資產,管理客戶的投資組合。
(2)簡述我國金融機構職能擴展閱讀:
非銀行金融機構分類:
1,公募基金:向公眾募集資金的基金管理公司
2,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資人募集資金的基金管理公司。
3,信託投資機構:專門(或主要)辦理金融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它是一種團體受託的組織形式。信託機構的產生是由個人受託發展為團體受託。
4,證券機構:專門(或主要)辦理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證券機構是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而成長起來的。主要有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證券投資基金、證券金融公司、評信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等。
5,合作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有著悠久的歷史,在金融體系中佔有重要地位。主要有農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勞動金庫、郵政儲蓄機構、儲蓄信貸協會等。
6,保險機構:主要有保險公司、國家保險局、相互保險所、保險合作社及個人保險組織等。
7,融資租賃機構:主要有商業銀行投資和管理的租賃公司或租賃業務部,製造商或經銷商附設的租賃公司。
8,財務公司:又稱金融公司,各國的名稱不同,業務內容也有差異。但多數是商業銀行的附屬機構,主要吸收存款。
㈢ 金融機構的職能是什麼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版等各類銀行和信用合作權社、信託投資公司、投資基金、財務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保險公司等實際上構成一個體系。金融機構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創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動參與者之間推進資金流轉。
㈣ 金融機構的職能有哪些
金融是指貨幣資金的融通,可分為直接金融和間接金融。這兩種資金融通方式的區別回在於有否金融機答構介入,沒有則為直接金融,有則為間接金融。金融機構是指專門從事貨幣信用活動的中介組織。我國的金融機構按地位和功能可分為4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誠實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第四類,在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
以上各種金融機構相互補充,構成了一個完整的金融機構體系。
㈤ 簡述金融機構的職能
金融紀律,記錄,生意資本機會,外匯兌換,拆利。
㈥ 商業銀行、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主要有哪些各自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央行、商行、政策性銀行、投行之間到底什麼關系?
現代生活中,我們每個人的生活都和銀行有著一定的交集,我們的工資、房貸、信用消費也都和銀行有所關聯。相信很多人都聽過央行、商業銀行和投行這些名稱,但它們的各自職能是什麼?它們之間又有什麼關系?很多人卻不一定清楚,下面優路銀行通小編就把它們之間的關系給大家梳理一番。
一、中央銀行
央行即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中央銀行是一個國家金融體系的中心機構,在銀行體系中處於領導地位,是國家管理金融的機關,是「銀行的銀行」。
中央銀行的職能包括制定貨幣政策,發行人民幣,調整利率,管理貨幣流通,實行宏觀調控手段,維護國家金融穩定與安全,維護支付、清算系統正常運行以及經理國庫等。同時央行對其他金融機構有監管的職責。
二、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是經濟中最為重要的金融機構之一,是以營利為目的,以多種金融負債籌集資金,多種金融資產為經營對象,具有信用創造功能的金融機構,最早可溯及公元前的古巴比倫以及文明古國時期,是現代金融體系的主體。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等有關國家參股或國家投資銀行以及光大銀行、民生銀行等民辦銀行,都屬於商業銀行的組成部分。
商業銀行的主要業務范圍包括吸收公眾、企業及機構的存款、發放貸款、票據貼現及中間業務等,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較高的利率放出貸款,存貸款之間的利差就是商業銀行的主要利潤。商業銀行的主要職能是調節經濟,優化經濟結構,商業銀行還承擔著信用中介和金融服務的職能,比如我們日常經濟活動中的發放工資,代理支付其他費用等行為很多時候都是由商業銀行承辦的。
三、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是指由政府發起、出資成立,為貫徹和配合政府特定經濟政策和意圖而進行融資和信用活動的機構。我國一共有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均直屬國務院領導。
政策性銀行主要充當政府發展經濟、促進社會進步、進行宏觀經濟管理工具,一般不接受存款,也不接受民間借款,業務上也由政府相應部門領導。
四、投資銀行
投資銀行 (Investment Banks) 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不做存貸業務,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我國和日本又把投資銀行稱為證券公司,在我國,投資銀行的主要代表有: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證券等。
綜上所述,央行、商業、政策性銀行以及投行都是我國金融機構。央行是金融機構中的「領頭羊」,對其他金融機構有著領導和監管的作用,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投資銀行都是我國金融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各自起著不同作用,共同組成了完整的金融管理與經營體系。
㈦ 四、簡答: 1、簡述貨幣的職能。
1、貨幣的職能:貨幣具有交換媒介、價值標准、延期支付標准、價值儲藏、世界貨幣等職能;
2、銀行信用的特點:銀行信用是指以銀行為中介,以存款等方式籌集貨幣資金,以貸款方式對國民經濟各部門、各企業提供資金的一種信用形式。銀行信用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銀行信用的直接債權人主要是銀行,也包括其它金融機構;債務人主要是從事商品生產和流通的工商企業和個人。當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在籌集資金時又作為債務人承擔經濟責任。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作為投融資中介,可以把分散的社會閑置資金集中起來統一進行借貸,克服了商業信用受制於產業資本規模的局限。
(2)銀行信用所提供的信貸資金是隊產業循環中獨立出來的貨幣,它可以不受個別企業資金數量的限制,聚集小額的可貸資金滿足大額資金借貸的需求。同時可把短期的借貸資本轉換為長期的借貸資本,滿足對較長時期的貨幣需求,不再受資金流轉方向的約束。從而在規模、范圍、期限和資金使用的方向上都大大優越於商業信用。
(3)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可以通過信息的規模投資,降低信息成本和交易費用,從而有效地改善了信用過程的信息條件,減少了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以及由此產生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其結果降低了信用風險,增加了信用過程的穩定性。
3、金融機構體系的構成內容:商業銀行、政策性專業銀行、商業性專業銀行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
4、貨幣政策的主要目標:物價穩定、房價穩定和控制通貨膨脹是貨幣政策的主要目標;
5、貨幣需求的決定因素:收入狀況、經濟體制、營業因素、信用的發達程度和居民的資產選擇行為
㈧ 中國人民銀行有哪些職能
一、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能
1、央行負責發行貨幣(錢),只有央行有資格印刷貨幣並發行。
2、代理國庫,作為國家的大管家,負責管理國庫資金。
3、銀行的銀行,負責指導其他的銀行,我們接觸最多的工行、建行、農行等都要聽從央行的政策和指令。
4、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比如目前的個人活期存款利率為0.38%,央行有權利調整到0.37%(之後將對貨幣政策做更詳細的介紹)
5、監督反洗錢
6、監督管理黃金市場
7、維持清算系統正常運行
8、監督銀行間外匯等市場
9、管理監督銀行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
10、參與國際金融活動
11、有權的其他職責
二、中國人民銀行與商業銀行的區別
(1)性質不同。中國人民銀行是政府擁有的一個管理全國金融機構和貨幣金融活動,從而能有力貫徹政府的宏觀經濟管理政策的國家機構。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它在國務院領導下,是管理全國金融事業的國家機關,是我國政府的組成部分;商業銀行是以經營存款、貸款為主要業務,並以銀行利潤為主要經營目標的企業法人。
(2)地位不同。中國人民銀行是「銀行的銀行」,我國的中國人民銀行是金融體系的領導力量。商業銀行要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領導和監督。
(3)經濟目標不同。中國人民銀行經理國庫、發行人民幣,它不吸收居民存款,也不向銀行之外的企業貸款,不以盈利為目的;商業銀行以吸收存款為其發放貸款的主要來源,並以利潤為其主要經營目標。
(4)職能不同。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能是
第一,依法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對金融業實行監督和管理,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
第二,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第三,經理國庫;
第四,具有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的職能。
而商業銀行以經營工商業存款、貸款為主要業務,各商業銀行各自職能也有不同。
(8)簡述我國金融機構職能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銀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簡稱PBOC),簡稱央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1948年12月1日,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合並組成中國人民銀行。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國國家中央銀行職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至此,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以法律形式被確定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