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非法高利放貸收保護費,暴力討債給社會帶來哪些傷害
如果只是簡單的放高利貸,只是簡單的違法行為,並不會涉及到刑版事犯罪。但是如果高利借貸再權借貸,有可能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高利轉貸罪,如果套路貸要構成詐騙罪。如果暴力討債,構成了非法拘禁、綁架、故意傷害等刑事犯罪行為。對社會穩定造成的嚴重的危害,嚴重侵害了群眾的生命權、健康權和財產權等合法權益。一定要嚴厲打擊。
㈡ 政策出來後包含非法高利放貸,怎樣才算非法高利放貸
貸款來年利率高過36%的是就是非法的自,具體規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非法高利放貸對金融機構的影響擴展閱讀:
民間借貸合同無效的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㈢ 高利貸」的幾個法律問題
高利貸是指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民間借貸行為,是個人之間、個人與企業之間的借貸行為,有著十分久遠的歷史,是民間金融的一種形式。其主要特點是手續簡便,但利息較高,因此俗稱高利貸。
高利貸構成犯罪嗎?
高利貸本身屬於民法問題,其不必然成為犯罪。但是如果放貸人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並且違法所得數額較大,則就構成了高利轉貸罪。此時高利放貸就由民事問題上升為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高利貸受法律保護嗎?
高利貸不全然受法律保護,具體要根據雙方約定的借貸利息來判斷。
1、雙方約定了利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發布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有關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因此,民間借貸中私人放高利貸的本金受到保護,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24%的利息同樣受到法律保護,而超出36%則不受法律保護。
2、雙方約定不明如果自然人之間對利息約定不明的,法院不支持期內利息。除自然人之間借貸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借貸,利息約定不明的,法院應綜合考慮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來確定利息,也就是由法院認定最後的利息,一般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3、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對於雙方沒有約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張期內利息,不被法院支持。對於借款人自願支付,後又反悔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返還的,不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均不支持;但超過36%紅線部分利息法院始終支持返還。
什麼情況下,高利貸合同無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
例如說如果是在賭桌上借的賭資,欠的賭債都是無效的。對於因賭博等其他違法產生的非法債務,借款人還可以主動向警方舉報,若警方查明屬實,這些「債務」將會得到免除。於此同時,當事人也可能會面臨警方的處罰。
高利貸違法,所以高利貸就不用還了?
別忘了,還有一句老話「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雖說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但是不用還錢的想法也是天真的。高利貸的借條也並不是完全不受法律保護。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如果借貸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債務人要及時償還借款的本金。
還不上高利貸,逾期利息怎麼算?
如果借貸雙方對逾期利息有明確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如果雙方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則看是否有約定借期內的利率,若有,則可以比照借期內利率主張逾期利率。但如果雙方對借期內利率與逾期利率均沒有約定的,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利滾利」是不是很可怕?
利滾利,也叫復利。意思是指在每經過一個計息期後,都要將所生利息加入本金,以計算下期的利息。這樣,在每一個計息期,上一個計息期的利息都將成為生息的本金,即以利生利。《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但同時,最終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
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約定的利率大於等於年利率24%時,如果將前期借款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計算復利後將導致借款人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根據《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從便利計算的角度出發,可不再單獨認定後期借款本金,而直接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
另,在債務人償還部分款項後致本金數額減少,又重新出具債權憑證的情形下,本息和上限的汁算應當以本金數額減少後的實際數額為基數計算,而非「最初借款本金」數額為基數。本金數額多次減少的,分段予以計算。
借了高利貸還不上,報警有用嗎?
高利貸屬於民事糾紛,不屬於公安機關受案范圍。
所以,即使你選擇了報警,也有可能會被警察以不在業務范圍內為由而拒絕不管。但是他們也不會無動於衷,最多就是勸導威脅你的人(一般是放貸人的小弟之類的)通過法院解決。
所以報警有利有弊,有可能會因為報警惹怒放貸的人,作出不理智的行為。但警察或多或少有威懾力,他們不會對你太過分。
但是如索要高利貸的過程中有威脅到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的,屬於公安機關受案范圍,應當及時報警處理。
最後,還不上高利貸怎麼辦?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所以,可以起訴到法院主張利息過高部分無效,然後償還本金和合理利息給對方。
㈣ 金融機構個人違規行為對單位的影響及危害
其實最嚴重的是損害銀行品牌在普通大眾心理的認知度,會流失很多客戶,銀行系統是回一個信用部門,答你想想一旦失信於人,誰還敢去這家銀行,在一個就是個人,視個人情況而定,小事情不嚴重的也是批評,適當處罰,另一方面如果嚴重出現違規操作,同樣也會移交公安機關,總之這是個比較籠統的話題,沒辦法詳細敘說出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㈤ 套取國家金融機構現金再高利放貸可以直接起訴人民法院嗎
可以的,這樣做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㈥ 高利放貸怎麼量刑
刑法中沒有關於高利放貸的罪名,只是規定高利轉貸罪,但在放高利貸的過程中有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間借貸的本金受到保護,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樣受到法律保護,而超出部分則不受法律保護。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6)非法高利放貸對金融機構的影響擴展閱讀: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庄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中規定:
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 。
高利貸活動中,高利借貸再高利轉貸達到一定數額標準的即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以轉貸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且違法數額較大的構成高利轉貸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構成集資詐騙罪;高利貸行為極易引發非法拘禁、綁架、傷害、詐騙等其它刑事犯罪;民間中介機構和個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資金高息放貸的屬民間借貸行為,如發生借貸糾紛,屬民事調整范疇。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網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國人大網
㈦ 民間高利放貸行為能夠與非法經營罪掛鉤嗎
不能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內規定,有容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㈧ 如果放高利貸的,被抓起來,是如何的結果
高利貸
是指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貸款,一直屬於民法調整的范疇,刑法中沒有關於高利貸的罪名,只是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貸的過程中有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首先,對於高利貸的利率標準是有界定的。當高利貸是超過正常貸款利率的借貸,則高利貸的合同,肯定是無效的,因為其不受國家法律的保護。高利貸最受人關注的是其「高利」問題,那麼多高的利息算高利貸呢?2015年9月1日起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了民間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是予以支持的。也就是說年利率不超過36%的都不屬於高利貸。
其次,民間放高利貸是違法的。高利貸就是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貸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錢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庄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要求,對從事地下錢庄和高利借貸活動的,一經發現,應立即調查、核實,及時提請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對經調查認定的各類形式的地下錢庄和高利借貸活動,要堅決取締,予以公告,沒收其非法所得,並依法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而且,在今年的掃黑除惡專項活動中將黑惡勢力滲透的重點領域就直指構建非法高利放貸平台,成立所謂貸款公司,延伸黑惡勢力犯罪進行「軟暴力」催債。可以看出,高利貸是違法的,不但不受國家法律保護,還要嚴厲打擊。
如果借了高利貸怎麼辦:
一是協商還款。本金加上合法利息,通過協商還應款項,依法還款天經地義,但不合法的一分錢不要給。二是通知被騷擾過的親朋好友過來,要求上門人員,對惡意騷擾無關人員的做法給一個合法合理的解釋,如果涉嫌侵權可以要求貸款公司賠償精神撫慰金。三是如果遇到暴力催收立即報警,最好是向當地掃黑除惡辦公室報警。四是協商不成,留下錄音等證據作為呈堂證供,建議走司法程序解決。
所以,借錢要仔細,謹防高利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