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金融投資 > 金融機構對信用村的優惠措施

金融機構對信用村的優惠措施

發布時間:2022-03-30 20:39:21

㈠ 國家和地方2008年以來對農村信用社的優惠政策有哪些

經過擴充股權結構、完善法人治理、央行票據置換壞賬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支持之後,經濟發達地區農村信用社普遍走出困境並取得較好的經營業績。回顧近幾年國家對農村信用社一系列優惠政策支持,分析評價這些政策的正負面效應,對於正視農村信用社發展現狀,促進金融業整體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政策體現出明顯的正效應。各項保護政策促成了農村信用社的農村金融市場的壟斷地位,進而也促成了其效益大改,社會形象明顯改觀。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經營逐漸撤離農村市場,信貸資金向大中企業集中,農村信用社成為促進縣域經濟的主要資金提供者,有些縣的農村信用社比國有銀行實力還要強,它們的市場份額最大,資金勢力最雄厚,經濟效益最好,交稅最多,在地方政府中很有地位。可以說,有中央「一號文件」護佑,有中央銀行呵護,有政府部門輔佐,農村信用社現在是如魚得水,要風得風,要雨得雨。

但是,隨著農村信用社自1999年經營狀況逐漸好轉,到實現信貸資產高效率運行的今天,我們也看到太多的「利好」使部分農村信用社盲目樂觀,不思進取,躺在有利的機制上坐享其成,潛在風險正在形成。一是過度的政策依賴,會使農村信用社的信貸市場不斷萎縮。農村金融市場有巨大發展潛力、農村信用社有較強的競爭優勢,已是不爭的事實。但是,在信用社長期壟斷農村金融市場、經營效益迅猛增長的情況下,農村信用社決策層的經營視角卻極為「矮化和近視」,貸款利率就高不就低,且「一浮到頂」,在客戶選擇上「重商輕農」,完全違背了農村信用社的農村金融市場定位。而其他商業銀行卻趁機大力拓展農村業務,以低於農村信用社貸款年5%左右的資金價格競爭農村信貸市場。如果農村信用社不能正確地看待目前寬松的外部經營環境,不能清醒地認識並克服不足,剛見起色的良好局面很有可能猝然消失。二是經營上陷入惰性,會使信用社經營機制重回老路。2003年農村信用社改革步入實質性階段,「花錢買機制」使信用社、地方政府獲取了很大的利益。但是,部分農村信用社領導層也據此增添了安逸思想,工作缺乏遠期目標,舊體制遺留的工作作風有抬頭的態勢。主要表現在:「三會」管理流於形式,聯社決策回歸行政命令;「三權」混淆,造成權力制衡缺位;內設機構行政化,官僚主義盛行;收入分配、費用開支缺乏有效監督,短期行為嚴重。長此以往,多年的改革成果會付諸東流。

㈡ 如何完善財政支持農村金融機構政策

一、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扶持主要政策執行中存在問題分析

(一)部分政策存在明顯的臨時性特徵,而且數額有限

如財政部關於呆賬核銷和貸款自主核銷政策,僅對金融機構(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發放並認定為不良的中小企業和涉農貸款有效,而此時間段內的新增貸款在近期形成呆賬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導致短期內該政策「優而不惠」的結果;銀行業監管收費政策實行的是三年一定的收費政策,現行政策2010年到期;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也是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執行;對農村信用社的稅收減免政策則分試點地區和進一步擴大試點地區,分別執行至2008年底和2009年底。

(二)部分政策尚在試點中或存在局限,受惠面有限

如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2009年僅在黑龍江、山東、河南、湖南、新疆、雲南省等6個省(區)試點,2010年則擴大將江蘇、安徽、內蒙古3省(區)納入政策試點范圍。又如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僅針對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三類農村金融機構而言,顯然對服務農村且服務時間更長、遺留歷史問題更多的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不公平。

(三)部分政策缺乏細則與整合,影響了具體執行效果

一是對有關概念內涵與外延缺乏科學的界定容易造成執行的混亂。如關於涉農貸款,在涉農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中,特指《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銀發[2007]246號)統計的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但在貸款增量獎勵政策中,涉農貸款特指縣域金融機構發放的,支持農業生產、農村建設和農民生產生活的貸款,具體統計口徑以《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規定為准。根據銀發[2007]246號文件,涉農貸款除了農村貸款(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外,還包括城市企業及各類組織涉農貸款。二是現行的農村金融扶持政策有些兌付、獎勵條件設置有些籠統;有些程序性規定不甚明了,猶欠細則與整合,特別是缺乏源於基層貸款主體的民主監督及匯總申報考核確認的制度建設;有些則審查、審批程序復雜,各級各部門理解不一致,反復較多,執行成本較高。以上這些都影響到農村金融業務的引導與激勵政策的有效實施。

(四)部分政策設置門檻太高,影響了農村金融機構的積極性

如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工作和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工作都強調遵循政府扶持、商業運作、風險可控、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則,設置了一系列的條件,如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僅「對縣域金融機構上年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超過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給予獎勵。對上年末不良貸款率同比上升的縣域金融機構,不予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僅「對上年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且達到銀監會監管指標要求的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上年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上年末存貸比高於50%且達到銀監會監管指標要求的村鎮銀行,按其上年貸款平均余額的2%給予補貼」。這兩個政策同時設計了與貸款增長、不良貸款率掛鉤兩個門檻,顯然由於農村金融成本高、效率低的特點,對金融機構支持三農發展和提升農村金融服務質量、水平吸引不大,也不符合制度設計的初衷。

(四)針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政策扶持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一是資金扶持力度有待加強。一方面,由於農村信用社長期以來信貸資產質量和統計數據不實,根據2002年末全國農村信用社報表而計算的資不抵債金額並不是真實的損失數量;另一方面,對改革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的一半損失,短期內靠地方和信用社自身顯然是無法彌補的。二是資金支持方式有待完善。與支持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國家以賬面價格收購和剝離銀行不良資產以及用外匯儲備向銀行注資的方式不同,國家對農村信用社改革在資金扶持上採取了「花錢買機制」的方式,力求促進改革措施的真正到位。但由於資金扶持條件的有限性和轉制期限的倉促性,致使「花錢買機制」短期內唯以實現預期的理論效果。

二、國外農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實踐及經驗

為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很多國家在農村金融扶持體系建設方面進行了長期的探索和實踐,積累了許多有益的經驗。考察國外農村金融扶持政策實線及經驗,對我國農村金融政策的建設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利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對農村金融服務進行強制和引導

一是政府扶持建立農村金融機構。美國、法國、日本都由政府出資設立了專為「三農」發展服務的金融機構,並通過立法明確了農村金融體系的主體和市場地位。印度出台了《銀行國有化法案》,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必須在農村地區設立一定數量的分支機構。印度儲備銀行要求商業銀行在城市開設一家分支機構,必須同時在邊遠地區開設2-3家分支機構,否則將不予審批。二是對金融機構提供「三農」金融服務的責任進行強制或引導。如印度中央銀行規定要求所有的銀行包括外資銀行要有18%的貸款投入到優先領域,即主要與農業有關的領域。《美國社區再投資法》規定所有的金融機構要把貸款的15%投放到社區,政府對達到法律要求比例的金融機構進行獎勵。

(二)利用財稅優惠政策對農村金融的可持續發展進行鼓勵和引導

為提高農村金融服務「三農」的積極性,各國普遍採取在財政、稅收、監管等政策上給予適當優惠。一是財政補貼。日本在20世紀50年代就制定了農業改良資金補貼計劃,規定商業銀行從事低息農業貸款可以得到政府的利息補貼,因特殊呆賬而造成的損失還可以得到政府的補償。美國則以財政補貼為保障撬動涉農貸款,農場主可用尚未收獲的農產品作抵押,從農產品信貸公司取得9個月期限的「無追索權貸款」,當市場價格不利時,農場主以農產品現貨歸還貸款,貸款公司從政府取得損失補貼。二是稅收減免。這是各國普遍採用的一項優惠政策。泰國、荷蘭等國家對主要的涉農金融機構給予長期的免稅政策。美國的稅法規定凡農業貸款占貸款總額25%以上的商業銀行,可以在稅收方面享受優惠待遇。三是政府直接或間接撥款,擴大農村金融機構資金供給。如日本政府通過提供低利貸款和認購低息貸款,為涉農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支持。美國聯邦土地銀行可向金融市場發行債券和票據籌集資金。

(三)把合作金融作為農業金融制度的基礎加以重點扶持

美國、德國、日本和法國等許多發達國家的實踐證明,合作經濟是組織個體農民、個體工商戶及中小企業發展經濟、參與市場競爭的有效組織形式。合作金融的參加者多是社會中低收入階層和貧困階層,是市場競爭中的弱者。美國、日本、德國等一些經濟發達的國家明確信用社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公益法人,免徵稅收。如美國國會於1937年決定對信用社享受免徵聯邦收入所得稅的待遇,並在《聯邦信用社法案》中作了明確的規定。同時,美國信用社的資金來源主要為其社員的儲蓄性股份,作為一種長期負債,所有者權益由儲備、公積金和未分配的盈餘這三部分組成,並不包括儲蓄性股份,所以社員存放在信用社的資金名義上仍被稱為「股份」,其收益也即為「紅利」,而不是利息,從而免徵個人利息所得稅,這兩大免稅特點使信用社迅速成為最受歡迎的金融機構。日本在政府的扶持下,建立了全國聯網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紮根農村的合作金融組織,在農村發揮著信貸主渠道的作用。

(四)通過完善農村金融市場環境促進農村金融的規范發展和規避風險

在不斷通過各種政策強制、鼓勵和引導加大農村金融信貸投放的同時,各國政府也十分重視農業保險、擔保、農村公共信息服務體系等的建立和健全,以便促進農村金融的規范發展和規避風險。一是支持農業保險的發展。美國於1938年頒布了《聯邦農作物保險法》,並在此後進行了多次修正以對所有農作物進行保險。日本早在1929年就頒布了《家畜保險法》,經過多次修改補充,目前,形成了《農業災害補償法》。法國政府於1960年7月通過法律規定實行農業保險,1964年建立了農業損害保障制度,拓展了保險范圍,並由國家農業災害委員會負責補償受災農民的損失。1982年又通過法律強制實行自然災害保險。法國農業保險體系基本上由私有保險公司組成,政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二是健全農村信用擔保體系。法國通過地方農業局對法國農業信貸銀行向農業合作社提供的農副產品收購貸款進行擔保;日本政府農林漁業信用基金協會和農林中央金庫則共同出資設立了農林漁業信用基金(日本政府佔83%),對農林中央金庫體系提供融資擔保,支持其發放涉農貸款。三是改善公共信息服務。德國建立了面向農村的公共信息服務體系、信用體系、土地抵押品登記制度等為農村金融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務。
三、借鑒外國經驗完善我國農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建議
國際經驗表明,給予農村金融政策扶持是推動農村金融改革發展必不可少的措施。因此,應充分借鑒外國經驗,建立完善符合我國實情的農村金融扶持政策,推動金融資源要素向「三農」有效配置。

㈢ 我們單位是一家農村信用社,主要服務對象是農戶,聽說對農戶的金融服務在稅收上有優惠政策,有哪些

主要是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有優惠。但服務對象和核算要符合文件的規定才可享受。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財稅〔2017〕44號)第一條、第二條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
同時文件第四條規定,本通知所稱農戶,是指長期(一年以上)居住在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的住戶,還包括長期居住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住戶和戶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戶,國有農場的職工和農村個體工商戶。位於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和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國有經濟的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集體戶;有本地戶口,但舉家外出謀生一年以上的住戶,無論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屬於農戶。農戶以戶為統計單位,既可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也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經營。農戶貸款的判定應以貸款發放時的承貸主體是否屬於農戶為准。本通知所稱小額貸款,是指單筆且該農戶貸款余額總額在1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文件第五條規定,金融機構應對符合條件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進行單獨核算,不能單獨核算的不得適用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㈣ 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農村金融機構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村金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4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農村金融機構可享受多項稅收優惠政策:
一是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徵營業稅。
二是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
三是對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由銀行業機構全資發起設立的貸款公司、法人機構所在地縣(含縣級市、區、旗)及縣以下地區的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的金融保險業收入,減按3%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四是對保險公司為種植業、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的比例減計收入。
財稅〔2010〕4號文件規定,金融機構應對符合條件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進行單獨核算,不能單獨核算的不得適用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適用暫免或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至2009年底的農村信用社,執行現有政策到期後,再執行本通知第二條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適用本通知第一條、第三條規定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金融機構,自2009年1月1日至發文之日應予免徵或者減征的營業稅稅款,在以後的應納營業稅稅額中抵減或者予以退稅。
同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35號)第二條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擴大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177號)第二條的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停止執行。

㈤ 如何建設信用村

建設信用村的做法:

  1. 加強組織領導。一是領導親自抓。衡陽辦事處對「信用村」建設工作高度重視,把長江信用社作為工作聯系點,多次深入信用社和柘塘村現場辦公,親自指導、督促試點工作開展,並對「信用村」創建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二是成立專門班子。衡山縣聯社、長江信用社分別成立了「信用村」創建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並把柘塘村村組幹部也增加為長江信用社「信用村」創建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的成員,通過領導小組對試點工作進行組織指導、統籌協調。

  2. 細致調查分析。一是全面了解情況。通過與村組幹部座談、查閱相關資料、實地調查走訪等形式,掌握了柘塘村的人口、面積、經濟狀況、產業結構、風土人情等第一手資料,為決策提供准備依據。二是做好不良貸款分析。對柘塘村59筆、金額153.29萬元的不良貸款,逐筆分析不良貸款形成原因,確認因經營不善嚴重虧損的6戶,31筆,金額88萬元;因病致貧無法償還的3戶,3筆,金額6.34萬元;常年在外,找不到人的8戶,25筆,金額58.95萬元。根據不良形成原因,制定了分類清收措施。

  3. 明確目標方案。 一是明確工作目標。確定用1年時間,通過不良貸款清收工作的推進,使柘塘村「信用戶」佔全村總戶數的80%以上,不良貸款率控制在3%以內,符合貸款條件的村民合理資金需求基本得到滿足,農民「貸款難」問題基本解決的工作目標。二是制定工作方案。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出台了《「信用村」創建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客戶資源調查及評級授信工作方案》、《農戶評級授信管理辦法》等工作方案和操作細則,明確了試點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評選程序和激勵措施等,確保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

  4. 廣泛宣傳發動。一是進行信用觀念宣傳。通過當地農信社營業網點LED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增強公民信用意識」、「珍愛信用記錄,享受幸福人生」、「有信走遍天下,無信寸步難行」等內容,引導群眾樹立誠信意識。二是進行「信用村」知識宣傳。在柘塘村裡布置了「信用村」創建宣傳欄。公開了「信用村」的評選條件、申報流程和優惠政策,擴大了「信用村」創建工作的知曉面和透明度。三是做好動員引導。組織柘塘村村支兩委成員、村民小組組長和村民代表召開專題會議,向他們宣講農村信用社貸款相關政策和徵信知識,宣傳創建「信用村」的意義和作用、優惠政策。同時,信貸客戶經理利用逐戶上門評級授信的機會,宣傳創建「信用村」所帶來的實實在在的好處,有效激發了村組幹部和廣大村民參與創建的熱情。

  5. 多措清收不良。 一是分級責任清收。將該村不良貸款從易到難按系數「1」至「5」進行清收難度分級,以就近、就親、就熟等原則分配給信用社員工,進行責任包收,收回的貸款本金和利息,按清收難易程度給予不同比例的獎勵。二是逐戶上門清收。深入貸款戶家中耐心細致做思想工作,反復宣講不良記錄產生的危害、創建「信用村」的優惠政策等,使很多逾期貸款戶轉變了觀念,歸還了欠款。三是藉助第三方力量清收。注重藉助村組幹部、黨員和地方知名人士的力量,幫助農信社清收不良貸款。柘塘村支部書記曹海清不僅自己墊錢幫助身邊親人歸還了逾期貸款,而且協助信用社工作人員收回不良貸款近50萬元。四是抓住節假日機遇清收。利用春節、清明、五一等節假日等外出務工經商人員返鄉高峰期,開展不良催收,收回了多筆老欠貸款。五是鼓勵代為清償。鼓勵柘塘村的借款大戶對常年外出無著落、死亡或已喪失勞動能力的村民借款進行代償,代償本息達40多萬元。

  6. 全面評級授信。一是逐戶評級。從家庭人口、收入狀況、信用履約等方面對農戶進行百分制評價,其中90分(含)以上的為一級信用戶,75分(含)以上90分以下的為二級信用戶,60分(含)以上75分以下的為三級信用戶,60分以下的為四級信用戶。在信用戶評定過程中,主動接受公眾監督,並對符合評選條件的農戶統一頒發「信用戶」牌匾,由村組幹部逐戶上門安裝懸掛在農戶住宅大門上,目前已掛牌「信用戶」243戶,佔全村總戶數的87.41%。二是嚴格授信。對一、二、三級信用戶,按照「農戶公開授信額度≤家庭財產總值×信用等級系數+入股金額」的公式測算授信額度,其中一級信用戶的系數為0.9,二級信用戶為0.7,三級信用戶為0.5。四級信用戶不予授信。三是發放信用證。按照評級授信情況,向農戶發放《客戶信用等級證 》 243 個,發放便民卡32張,農戶可在信用額度內在信用社櫃台辦理貸款,貸款隨用隨借,隨借隨還。

  7. 兌現優惠政策 。信用村」創建指標達標後,及時向村民兌現優惠承諾,對「信用村」轄內村民貸款申請優先辦理,實行貸款限時辦結制,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原則上在1天內辦結,其他貸款原則上在5天內辦結。貸款利率在當地信用社原執行利率的基礎上,下浮10%。村內不良率在3%以下的,每下降1個百分點,再下浮貸款利率5%。

㈥ 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採取以下哪些措施來加強信用風險管控

正確答案:C,D,E 解析:根來據源《銀行業金融機構國別風險管理指引》,商業銀行應當根據本機構國別風險類型、暴露規模和復雜程度選擇適當的計量方法。計量方法應當至少滿足以下要求:①能夠覆蓋所有重大風險暴露和不同類型的風險;②能夠在單一和並表層面按國別計量風險;③能夠根據有風險轉移及無風險轉移情況分別計量國別風險。

㈦ 如何建設信用村

共分為了以下三個階段進行:

(一)調查摸底階段

1、做好對勿坦村的摸底調查,掌握村人口、戶數、自然村數量、經濟發展狀況,現有農村信用社貸款數量及質量;

2、成立相關領導機構,落實職責分工,制訂工作目標和措施,組織適時開展各項工作;草擬農戶信用等級評定辦法,並對評定小組進行培訓;

3、下發通知文件,召開動員大會,明確工作要求,落實工作安排;

4、農村村民對創評活動的意見和建議;

5、農民的信(還)貸情況;

6、客觀評估創評活動可能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7、提出解決困難和問題的對策及切實可行的工作思路。

(二)組織實施階段

1、宣傳發動。將農村金融改革發展綜合試點行動方案向社會各界公布,達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2、資料收集。由村委會按照農村信用社關於信用戶建設的要求對現有農戶進行造冊登記。

(三)落實獎勵措施

凡評為「優秀信用戶」可享受貸款在3萬元以內可享受免擔保、最長兩年內周轉使用、利率適當優惠的待遇;凡評為「較好信用戶」可享受貸款在1萬元以內可享受免擔保、最長兩年內周轉使用、利率適當優惠的待遇。

(四)總結驗收階段

1、根據評級結果進一步完善信用等級資料的歸檔管理,建立起每個農戶的信用檔案,為下一階段對農民授信提供依據;

2、對評為「優秀信用戶」的農戶頒發信用證書,對符合條件的村委會核發「信用村」牌匾;

3、及時召開總結會和經驗交流會,總結存在問題,查找不足,以便在以後工作中進一步加以完善;

4、研究部署其它村委會信用村、信用戶的建設工作。

閱讀全文

與金融機構對信用村的優惠措施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理財通擼法 瀏覽:417
新興理財方式 瀏覽:899
股票型基金最後凈值怎麼確定 瀏覽:371
同花順股票基金是同一APP嗎 瀏覽:199
請查詢000173基金凈值 瀏覽:602
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及對策 瀏覽:6
有關鉬的股票 瀏覽:278
股票投資基礎 瀏覽:929
北向資金流入生物股份 瀏覽:927
二手車消費貸款 瀏覽:975
北大荒股票為什麼 瀏覽:84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 瀏覽:51
銀行融資的問題 瀏覽:981
didi融資 瀏覽:704
汽車龍頭股票 瀏覽:704
在股票上寫字 瀏覽:225
知乎信託 瀏覽:527
戰略配售基金轉託管什麼意思 瀏覽:710
土地抵押融資違規 瀏覽:288
拉取融資 瀏覽: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