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維穩演練分別有哪些
一、演練時間: 2017年 6月11日12時整—12時18分30秒。
二、演練地點: 礦辦公樓
三、總 指 揮: 唐功利 (礦長)
四、參加人員(104人):
指揮部其他成員、應急小組成員、警衛室警衛員、巡 邏 隊隊員、各隊員工。
五、演練目的:
1、檢驗警衛室報警、調度室接警以及啟動應急廣播警報各個環節流程熟悉程度、通暢性 ,增強廣大職工的團結、協作以及責任感。
2、接到警報後,檢驗員工能否在預定3分鍾之內趕到預定地點,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團隊精神及應急反應能力。
3、檢驗本反恐維穩應急救援預案的可行性,為完善預案提供支撐。
4、檢驗各部門協調作戰能力。
六、演練實施
1、當天12:00,警衛室當班值班組長採用對講機向調度室調度員報警。
2、調度室調度員接到報警後,12:00:15發出啟動應急廣播,發出警報。
3、員工於12:02:57秒(時間:2分42秒)趕到預定地點。
4、12:02:58秒——12:04:30,總指揮對反恐維穩工作進行安排布置。
5、12:04:31—12:09:50,總指揮、副總指揮對強調反恐維穩工作重要性以及反恐維穩演練的一些工作要求。
七、評估總結:
1、12:09:51—12:11:55,指出在本次演練中的也存在的一些問題:
(1)聽到警報後,部分人員精神不抖擻,沒有迫切感。
(2)有2人頭盔系帶沒有系好。
(3)清點人數時,按順序報號時,部分人員聲音不夠洪亮
2、評估(12:11:52—12:18:30)
序號
項 目
評 估
1
適宜性
全部能夠執行 √
執行過程不夠順利
明顯不適宜
2
充分性
滿足應急要求
基本滿足,需要完善√
明顯不適宜
3
人員到位情況
迅速准確
基本按時到位√
個別人員不到位
4
職責、技能
職責明確,操作熟練
職責明確,操作不夠熟練√
職責不明,操作不熟練
5
物資保障
現場物資充分√
現場准備不充分
現場物資嚴重缺乏
6
個人防護
全部人員防護到位√
個別人員防護不到位
大部分人員防護不到位
7
協調組織情況
准確、高效
協調基本順利,能滿足要求√
效率低,沒有完成任務
8
實戰效果評價
達到預期目標
基本達到目的,部分環節有待改進√
沒有達到目標,須重新演練
發出警報後,員工2分42秒趕到預定地點(礦辦公樓),能夠滿足3分鍾到達現場要求。
通過這次演練,使救援人員以及員工更清楚的明確了應急救援預案的程序,更清楚的認識到相互間配合的重要性。本次演練為能充分應對反恐維穩事件積累了實戰經驗,基本達到了預期目的。在本演練中的也發現了一些問題,為進一步完善反恐維穩應急救援預案提供了支撐
B. 消費者權益保護,銀行個人金融信息泄露應急演練怎麼弄
建立個人信息資料庫分級授權管理制度,合理確定本機構員工調取信息的范圍、專許可權和程序,採取屬有效措施,確保個人信息在內部使用及對外提供等流轉環節的安全性,防範信息泄露風險
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辦理金融業務過程中,不僅掌握著消費者相關的財產信息,也接觸到消費者相關的身份信息。對消費者財產信息加以保護,既是尊重客戶個人隱私的職業道德需要,也是防範信息被不當利用的現實需要。近年來,隨著個人信息被侵害案件頻發,我國法律加大了對消費者個人信息的保護力度與侵害個人信息的懲處力度。與此同時,銀行業金融機構也應高度重視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工作,盡快熟悉相關規定,將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
C. 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督促金融機構有效履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義務,規范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督管理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下列金融機構:
(一)開發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
(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四)信託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貸款公司、銀行理財子公司;
(五)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並公布應當履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義務的其他金融機構。
第三條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依法對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內部控制制度,評估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建立與風險狀況和經營規模相適應的風險管理機制,搭建反洗錢系統,設立或者指定機構並配備相應人員,有效履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義務。
第五條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監管人員違反規定程序或者超越職權規定實施監管的,金融機構有權拒絕或者提出異議。金融機構對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提出的違法違規問題有權提出申辯,有合理理由的,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應當採納。
第六條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工作人員應當對依法履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督管理職責中獲取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採取妥善的保管和保密措施,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對外提供。
D. 金融機構應制定專人負責反洗錢或反恐怖融資監控名單的維護工作嗎
是的,金融機構應指定專人負責反洗錢或反恐怖融資監控名單的維護工作。
E. 金融機構擠兌風波輿情處置方案
當前,金融業服務水平不斷提升,但金融機構社會聲譽、公眾評價上卻時常陷入負面境地。這一方面是由於金融機構直接面向民眾,其經營水平與金融消費者期待之間存在落差;另一方面與媒體在市場壓力之下的傾向性監督有關。市場化經營壓力促使媒體積極開展輿論監督,為百姓代言,但輿論監督時常面臨的種種風險(行政干預、法律訴訟、暴力阻撓等)也使媒體傾向選擇"安全"的監督對象。金融機構社會關注度高,又普遍重視聲譽成本,於是新聞媒體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批評和監督就愈發密集。
金融輿情的擴大——網民的情緒傾向。《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中國網民60%人為30歲以下,他們表達意見往往帶有情緒性和隨意性。金融輿情多涉及公眾利益,容易引發貧富差距等聯想,造成話題被不斷炒熱,如不久前因銀行年報披露而引發的銀行"暴利"問題。
金融輿情的傳播規律——快速出現,迅速消退,常有反復。網路輿情來得快,可能因為一個帖子、一篇報道而突然形成焦點,但也退得快,網路熱點層出不窮。不過有的金融輿情在平息後,會在某一時刻再次因為新的由頭而爆發,如近年來銀行收費問題,就幾度出現、幾度平息而又幾度風波再起。
面對這樣的輿情現狀和特點,金融機構如何及時回應,成為關鍵。
解決方案
多瑞科輿情數據分析站系統之金融輿情綜合解決方案通過融合最新的海量網路信息搜集、處理、存貯、全文檢索、中文處理和文本挖掘技術,可以7×24小時實時監控成千上萬的新聞、論壇、博客、微博的最新輿情信息,幫助用戶及時、全面、准確地掌握網路動態,了解自身的網路形象、提高自身的公關應變能力和重大事件處置能力。主要功能包括:
及時全面:高並發、分布式的爬蟲技術,確保金融行業信息採集全面與及時。
專業服務:專業的數據分析與技術支持團隊,適應金融行業事件信息的隨機性、突發性、高並發的特點,隨時解決用戶所需。
省時省力:內置數萬個較高影響力的重點網站,提供優先採集機制。
更加精準:獨有的關鍵詞與去重技術,使採集到的數據更為精準。
超強分析能力:強大圖表分析,動態提供各種業務數據,使金融行業用戶使用更直觀、更便捷。
應用領域:金融行業。
F. 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及客戶分類管理指引工作方案
乍看題目,還以為是提供這方面內容。估計要了應付工作的。你要了掙錢,別人為什麼辛苦給你。就如慈善市場,就病貧不會自助盈利活動的。
G. 金融機構應當對以下哪些恐怖活動組織及恐怖活動人員名單開展實時監測
金融機構應當對下列恐怖活動組織及恐怖活動人員名單開展實時監測,有版合理理權由懷疑客戶或者其交易對手、資金或者其他資產與名單相關的,應當在立即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報告的同時,以電子形式或書面形式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分支機構報告,並按照相關主管部門的要求依法採取措施。
(一)中國政府發布的或者要求執行的恐怖活動組織及恐怖活動人員名單。
(二)聯合國安理會決議中所列的恐怖活動組織及恐怖活動人員名單。
(三)中國人民銀行要求關注的其他涉嫌恐怖活動的組織及人員名單。
恐怖活動組織及恐怖活動人員名單調整的,金融機構應當立即開展回溯性調查,並按前款規定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對上述名單的監控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H. 金融機構發現恐怖活動組織及恐怖活動人員擁有或者控制的資產應立即凍結
是的。金融機構發現恐怖活動組織及恐怖活動人員擁有或者控制的資產,應當立即採取凍結措施。
I. 金融機構執行《法人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管理指引(試行)》的工作方案該如何寫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金融服務二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反洗錢處;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國銀聯、農信銀資金清算中心、城市商業銀行資金清算中心、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錢部門:
一、金融機構工作安排(一)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制定執行《指引》的工作方案,報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或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授權對該金融機構實施反洗錢監管的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反洗錢部門。(二)考慮到非銀行支付機構反洗錢工作起步較晚,適當給予其一定時限的制度執行過渡期,但不應晚於2019年7月1日前執行。
(二)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及分支機構反洗錢部門應當將金融機構執行《指引》要求的完善風險治理架構、制定洗錢風險管理策略等情況,作為反洗錢監管重點。<span color:#333333;"=""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border: 0px none; word-break: break-all; outline: none 0px;">
請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反洗錢處將本通知轉發至總部注冊地在轄區內的各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信託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反洗錢部門。
J. 關於對恐怖融資犯罪發展趨勢及金融機構可採取的防範措施的分析報告
摘要 洗錢犯罪指對其上游犯罪的違法所得及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為避免發現而進行掩飾或隱瞞的行為,這種犯罪極具隱秘性及快捷性等特點,尤其在網路信息化時代,洗錢的手段層出不窮,所造成的危害不僅僅在金融領域,特定非金融領域中也在蔓延。特別是移動支付推動了跨境洗錢的渠道,給恐怖融資增加了資本,對國際安全形成了不小的威脅。互聯網時代下,洗錢犯罪的案件數量劇增,手段網路化,洗錢速度快捷,涉案金額巨大,犯罪人低齡化,洗錢犯罪隱蔽性增強,危害程度加深。洗錢犯罪的發展趨勢是利用移動支付的犯罪數量不斷增多,涉及領域增加而地域差距偏小,恐怖融資領域洗錢更猖獗。從反洗錢方面看,要加強數據偵查、國際合作以及證據提取與固定,提高打擊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