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小企業融資難最根本原因是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發展狀況與問題
中小企業融資難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發達國家和部分新興市場經濟國家,經過較長時間的市場經濟發展過程,逐步建立了一套在完善信用體系基礎上的包括信用機構、擔保機構、中小銀行、創業投資體系和創業板市場在內的中小企業直接、間接融資的市場體系和政府政策支持和扶持體系,給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了全方位的融資支持服務,有效地支持了中小企業的發展。我國政府自1990年代中期開始意識到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中的重要作用,並開始借鑒國外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經驗,先後頒布一系列政策法規,於20世紀末開始嘗試在中國建立信用擔保體系、創業投資體系、中小企業板等間接和直接的融資體系。這一系列工作,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推進中小企業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然而,由於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中的信用構建缺失和企業發展的外部競爭環境惡化,使得初步建立起來的信用擔保、創業投資體系和中小企業板在近幾年的運行效果與當初的設計初衷存在相當背離,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仍然遠未解決。
據不完全統計,2004年底,我國各類擔保機構的數量超過了4000家,其中2004年新注冊超過了1000家。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約占整個擔保機構數目的1/3,到2004年底,中國已設立的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近1200家,籌集擔保資金超過350億元人民幣,平均每家可用擔保金額在2900萬,累計為5萬多戶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金額超過1千億元,累計放大比例為1:2.5左右,2004年約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貸款400億元,而2004年我國各類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為17.7萬億元,擔保公司為中小企業貸款僅占當年全國貸款余額的2.2%。中小企業擔保戶僅佔中小企業總數12%左右。擔保公司運營的實踐表明,公司貸款擔保的的風險一般在第三年以後開始出現。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從2000年開始建立,大部分公司的歷史在3-4年,目前已經到了風險的高發期,根據我們對一些擔保公司的調查,許多擔保公司的代償率在第三年超過15%,由於經營和財務上的困難,擔保公司不得不涉足多種業務,如進入股市投資,或更多集中在非中小企業融資領域,部分擔保公司的擔保基金被大股東移用等等。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運營方向與設計初衷出現了較大的偏離。
根據科技部統計,2004年,我國共有253家企業獲得了中外創投機構12.69億美元的投資,僅佔2004年全國8,463億美元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人民幣70073億元,摺合8463億美元)的0.15%。投資的對象主要是處於發展中後期的中小企業,其中,33.4%的投資集中在IC高新技術企業,約為4.24億美元,30家傳統行業的企業獲得投資1.78億美元,佔14%。同時,本土創業投資公司發展也因為缺乏退出機制而發展緩慢,我國2004年創投投資總額中,僅有不到25%的投資來自本土創業投資。
在資本市場建設方面,我國在2004年推出了中小企業板,目前,50家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累計從市場融資額超過120億元。其中,33家公司是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累計從證券市場募集資金超過90億元,佔50家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累計募集資金總額的75%。
因此,從實際運營看,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建立的時間較短,要有效地實現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還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因此,我們有必要對參照西方中小企業融資體系搭建的中國中小企業融資平台建立和初步運營3-5年後的實際效果,並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和融資政策進行再思考,為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找到更加有效和現實的途徑。
現有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國內外比較
對國外中小企業融資方式的研究發現,即使在當今發達國家中,通過以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和政府倡導下建立起來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為中小企業提供的融資服務,在整個中小企業融資中所佔的比例仍然較低。以美國為例,政府的中小企業融資政策除了從政府服務機制和資金提供支持外,更多的通過中小企業管理局制定宏觀調控政策,引導民間資本向中小企業投資,並支持和鼓勵民間借貸。因此,自身儲蓄和親朋好友借貸仍然是中小企業資金的主要來源,占總體的58%,商業貸款、政府支持的投資公司為中小企業提供的資金佔比為29%,由中小企業管理局向中小企業提供的直接貸款只佔到1%。而被我們所看重的證券市場融資(創業板市場)只有4%左右。
根據北京大學中小企業中心在2002年的調研表明,300個樣本中小企業創業和持續經營融資中65.2%以上來自自身儲蓄,31.3%來自親朋好友借款。真正從銀行獲得貸款只有3.5%。一方面,我們有必要提高中小企業從金融機構、資本市場的融資比例,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應當清楚地認識到,希望單單依靠銀行體系改革、擔保公司的快速發展,以及資本市場的健全,依靠中小企業外源性的融資體系建立,在近期是無法根本解決我國中小企業創業與發展融資問題的。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有很多探討,根據我們的研究,造成中小企業從金融機構貸款融資或直接融資難(即外源性融資難)的根本原因在於金融信用問題。金融信用可以定義為履行還款承諾的願望、能力和行動。
履行還款的願望更接近於我國傳統文化對信用的理解,即誠實守信,在實際接觸的大多數中小企業無疑都具有誠信的優良傳統品質。
然而,良好的還款願望並不總能轉化為實際的還款能力或行動。由於我國中小企業絕大部分屬於簡單的加工、製造和服務業,缺乏核心競爭力,其中一大部分中小企業的發展基礎是對環境的較大污染和便宜的勞動力,處於產業鏈的下端。一旦國家實施環境保護、產業調控政策,最先受傷的企業就是中小企業。同時,中小企業發展對外部經濟大環境、對經濟周期的依賴較強,我國和國外的經驗表明,每一次經濟衰退,受到沖擊最大的企業都是中小企業。在日本1980-1990年代的經濟衰退過程中,雖然許多大企業也遇到巨大影響,但是受到沖擊最大的是中小企業,約有70-80%中小企業遇到經營困境,無法償還貸款,最後導致日本全國信用擔保協會也於2001年宣布破產。
在我國,中小企業的破產率也較高,北京大學中小企業中心2003年對國內某地區的中小企業狀況進行統計,其中連續存在3年以上的企業不超過企業總數的20%。在我國經濟改革開放早期,由於市場短缺現象十分嚴重,因此中小企業創業成功率較高,而最大的約束來自資金約束。目前,我國經濟已經進入全面的以賣方市場為特點的相對過剩經濟,中小企業創業的成本、市場競爭的激烈程度都大大提高,中小企業創業失敗比率也在提高。因此,即使中小企業具有良好的還款意願,受到以上因素影響,在還款能力上也存在客觀的制約。
判斷履行還款行動的最好依據是過去還款記錄,由於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發展的滯後,金融機構在考察企業信用行動方面,缺乏必要的數據支持,這也成為金融機構無法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的原因。
缺乏信用(嚴格來說是缺乏相關信用信息),是商業信貸要求高抵押的基本原因,由於信息不對稱,金融機構無法在信用的願望、能力和行動上充分了解貸款企業所有信息,在項目鑒定上,金融機構沒有判斷項目好壞的能力,或者判斷項目好壞對金融機構來說是不經濟的。而唯一經濟簡便的方法就是抵押,加上受到外部經濟環境和國家宏觀經濟調控政策的影響,商業銀行不得不加強對擔保抵押品的要求,而在中小企業融資上更是如此。由於中小企業在擔保品方面的缺乏(更深的原因是缺乏確定資產所有權屬性的相關法律體系),許多擔保公司在運行過程中不得不將個人的信用與公司信用連接起來,規定一旦公司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下,個人將承擔無限責任,這有悖於現代企業制度中對有限責任公司的定義,一旦企業到達一定規模,就無法運行下去。
因此,許多學者提出的所謂發展中小銀行推動中小企業融資的建議,在目前的信用現狀下,中小銀行也無法完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其生存和運營狀況,就像現在的許多擔保公司一樣(其實,從廣義上理解,現有的擔保公司就是沒有吸收存款功能的貸款銀行),會走入目前擔保公司面臨的兩難困境。
當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政策建議
一方面,和美國等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外源性中小企業融資仍然有巨大的發展空間,畢竟我國中小企業創業和融資中個人儲蓄和私人借貸比例過高。另一方面,由於目前信用體系的缺陷,開放民營中小銀行的辦法不是目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的有效方法。
因此,我們建議,根據目前中小企業融資現狀,我們在繼續完善現有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同時,政府有必要從以下兩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即盡快推進以個人信用為基礎的信用體系建立和放寬政策限制,制訂相關法規,允許和保護合法民間借貸,這是當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重要方式。
1、推進以個人信用為基礎的信用體系建設
在信用體系建設上,我國已經推動信用體系建設多年,之所以成效不大的原因是在於沒有一個完善的法律基礎,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徵信。我國許多信用記錄是分散在各個部門,由於沒有統一的法律和操作規范,相關部門無法實現信用信息共享。同時,在信用信息分享過程中,也在如何保護個人隱私、商業秘密上缺乏相應的法律制度。所以,相關的立法必須盡快完善,否則徵信體系無法建立。同時,在徵信信息的構成中,由於企業存在破產保護,會導致企業主進行逆向選擇,利用相關法律制度進行故意破產逃避債務。因此應當首先建立在個人信用信息基礎上的企業信用信息。個人是整個信用體系的基本細胞,企業相當於生物體的組織,所有信用信息系統都應當基於個人基礎之上。在過去幾年的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實踐中,有的城市選擇首先建立個人信用徵信系統,有的城市選擇建立企業信息徵信系統,實際效果表明前者比後者更好。
2、放寬政策限制,允許和保護合法民間借貸
政府需要放寬對民間借貸、民間融資的限制,制訂相關法律明確對民間借貸中債權人的保護和債務人的法律約束和懲罰機制,允許、保護合法的非正規融資渠道的存在和發展。從融資理論上看,以親友鏈、社區鏈為特徵的關系型貸款和關系借貸能夠更好地適應和滿足中小企業在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的融資模式,從而更好地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而其中廣泛使用的互相保證和個人財產完全抵押,也是一種解決信用缺失和信息不對稱的重要形式,雖然較為原始,但是很有效。
在我國中小企業發展中,勞動密集型模式在減輕中小企業對外部資金依賴的同時,也弱化了它們對社會資金的吸納能力。加上我國中小企業具有較強的環境適應能力和生存能力,淡化了包括融資難等外部不利因素對它們的負面影響。在我國現實經濟發展中的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在理論界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呼聲日漸高漲的同時,中小企業並沒有因外源融資難而放慢其發展的腳步。憑借對經濟增長、就業、財稅等方面的巨大貢獻,中小企業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非正規、內源性的民間金融的大量存在。盡管我國現有的金融法規和金融政策是禁止民間商業性借貸的。但是在現實經濟運行中,許多發達經濟地區民間借貸、高息借貸是公開的秘密,許多民營中小企業、地區的經濟發展就是依賴這種融資方式發展起來的。這也是在我國目前缺乏外源性的融資渠道的情況下,大量的中小企業能夠健康、快速發展的重要原因。
由於缺乏相應的制度和法規,許多民營企業出現法律糾紛問題也是因為民間借貸原因,其中近年比較有影響的案例就是大午集團的融資案。從法院判決的結果看,國家已經變相承認和允許盈利性的民間借貸。當然,在過去民間借貸中也出現了許多金融惡性詐騙的案件,這些案件之所以造成較大的損失,根本原因在於缺乏明確的法律條款對非法借貸的定義和民間合法借貸的保護。所以,民間借貸融資的規范放開,有助於消除其中的風險,是當前在信用體系和信用缺失的前提下緩解我國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融資難的重要方式。
Ⅱ 為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有何對策和建議
政府近年大力加強推動信用體系建設、加緊出台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扶持,同時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認可普惠金融、允許互聯網金融創新都是為了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傳統金融機構也做了很多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業務創新,如加強信用貸款的發放,嘗試各種中小企業集合債、集合票據、集合信託產品等等。很多中小企業頁認識到自身問題,開始努力提高經營能力,規范公司治理結構和財務管理,維護好企業信用,甚至研究宏觀經濟形勢變動和經濟發展新常態做好企業發展規劃。
Ⅲ 如何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1、提高對中小企業及其直接融資重要性的認識
首先要認識到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性和直接融資對中小企業的重要性。無論是世界的經驗還是中國的實踐均表明,中小企業在經濟增長、增加就業、提高持續競爭力和實現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都起著重要作用。直接融資對中小企業絕不是可有可無,這是由它不可替代的篩選和監督機制,即達標機制、籌資機制、風險共擔機制、社會監督機制和企業家培育與規范機制決定的。當前,需要特別強調的是,這種認識應該體現在政策中,落實到行動上。其次要認識到開辟直接融資渠道,任務越來越緊迫、時機越來越成熟。說任務緊迫,
一是加入WTO後給予中小企業留下的時間實在太少,而直接融資體系真正發揮作用需要有一個較長的過程;
二是海外各國政府在推動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方面不遺餘力;
三是中國中小企業迫切需要拓寬直接融資渠道。
說時機成熟,是因為今天的經濟條件和市場環境,與證券市場初期相比,已大為改善。
一是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居民儲蓄穩步增長,社會穩定;
二是證券市場法律法規體系和監管體制初步建立;
三是技術手段不斷完善,市場化程度和國際化程度日益提高,投資者承受風險的能力明顯增強。
最後要認識到發展是解決證券市場矛盾和問題的關鍵。作為一個發展中的新興市場,中國直接融資體系還處於發育階段,本身需要發展。同時,直接融資中存在的問題,屬於發展中的問題,只有依靠發展才能得到最終的解決。
至於風險問題,一是資本市場經過10多年的發展,已經積累了相當多防範風險的經驗,成熟市場也有許多有益的經驗可供借鑒,完全可以把風險控制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圍內;二是相對於直接融資的收益來說,確實值得冒一定風險,更何況資本市場本身具有分散風險的功能;三是防範和駕馭風險的能力,只有在實際操作中才能磨練出來,才能從容把握。
2、完善資本市場結構,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我國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不暢通,原因是多方面的。
中國資本市場的制度缺陷是一個重要原因。應大力完善資本市場結構,建立多層次的市場體系,拓寬直接融資渠道。適時推出針對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新市場;建立和健全包括中小企業可以方便融資的公司債券市場;落實國家對風險資本的相關政策,促進風險資本的規范運作和對中小企業的投入;鼓勵中小企業利用海外市場。
3、建立和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法律法規體系"中小企業促進法"需要有相關的配套法規和實施辦法,以便使我國中小企業立法形成一個科學、完備、有序的體系。
在直接接融資方面,建議在以下幾個方面的進一步予以加強。根據《公司法》和"中小企業促進法",制訂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新市場的法規和實施細則;研究制訂公司債券市場的相關法規;適時制定《風險投資法》;借鑒國際經驗,考慮制訂《中小企業投資促進法》,促進中小企業資本形成。
4、理順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機制中小企業規模小,不能按大企業的要求來處理,需要理順相關的機制。
一是要適當降低新市場中企業發行上市門檻。如果按照大型企業標准來套,既對小企業不公平,又會使支持中小企業直接融資變成一句空話。二是簡化程序,便捷服務,提高效率。三是要盡可能減少籌資成本。
5、完善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風險控制措施中小企業的規模少、穩定性差,面臨的市場風險、經營風險相對較大,二級市場股價操縱和內幕交易等欺詐行為難以避免,有時會更嚴重。
為更好控制風險,一是需要健全中小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和約束機制,健全公司治理結構,提高透明度。二是在相關的制度安排上考慮周全,注意發行上市的行業結構,設計合理的交易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三是強化市場監管,堅決打擊違規和欺詐行為,維護市場的"三公"原則和投資者信心。四是建立市場化的退出機制,實現優勝劣汰。五是借鑒海外"資格投資者"制度,研究建立對投資者的分類制度。
Ⅳ 如何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
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
(一)中小企業首先要積極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要通過改革轉變經營機制。通過改組優化企業結構,通過改造增強企業後勁,同時引導企業加強管理。面向市場。應迅速建立起適應市場經濟的管理模式,注重管理,科技管理一體化,參與大企業、大集團的專業化分工協作,依靠生產和科技,注重質量內涵型發展,通過激烈的生產競爭和優勝劣汰,使其保持活力並不斷發展。同時要樹立競爭意識。加快企業技術改造和產品的更新。另外,中小企業要取得社會各界的信任與支持,應牢固樹立信用觀念。
(二)建立和完善與中小企業發展相適應的金融機構體系
一是國有商業銀行要成立專門的中小企業信貸部,拓展面向中小企業的存貸款業務,根據中小企業資金需求時間緊、時效強的特點,公開信貸政策,簡化業務程序,對一些經營基礎和財務制度計劃比較好的中小企業實行綜合後單項授信,在額度之內優先辦理;二是合理調整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的信貸投向,突出支持地方重點小企業,使中小金融機構充分發揮支持中小企業的主渠道作用:三是適當建立面向中小企業的小型金融機構,可以建立
中小企業發展銀行,作為政策性銀行,應根據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政策及產業結構的調整方向,通過各種貸款引導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三)進一步健全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體系
一是設置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向符合融資條件但擔保資產缺乏的中小企業提供信用保證,彌補其信用不足,並為銀行分擔貸款風險。二是建立中小企業間互助性擔保基金和民營商業性擔保基金。基金按照互助、互信、互擔風險的原則,向會員提供信用保證,幫助他們向銀行取得短期融資。以這些機構為基礎,建立省級再擔保機構,開展一般再擔保和強制再擔保業務。擔保機構與再擔保機構之間約定風險承擔比例,對風險性較大的項目應該實行強制性的再擔保。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與協作銀行要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共同做好對中小企業貸後資金運用的監管工作。
(四)完善政府對中小企業資金的扶持政策
政府部門主要以稅收優惠、財政補貼、貸款援助等方式給予資金上的支持。稅收優惠是國家通過降低稅率、稅收減免、提高固定資產折舊等優惠條件,以減輕中小企業的稅收負擔;而財政補貼是政府通過鼓勵中小企業吸納就業、促進中小企業科技進步和鼓勵中小企業出口等方式給予的財政援助;政府幫助中小企業獲得貸款的方式有貸款擔保、貸款貼息、政府直接的優惠貸款等等。建立市場條件下的政策性融資渠道,進一步改善社會集資方式要廣開資金來源,積極鼓勵設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基金和發展投資基金。專門用於中小企業的創建和發展,扶持和資助中小企業新產品開發、技術創新、人員培訓和開拓市場。允許和鼓勵公司制中小企業進行股權融資。
(五)鼓勵中小企業在承接產業轉移中實現轉型升級
伴隨著我國東部沿海地區資源、勞動力等要素成本的上升,我國中西部地區的成本優勢開始顯現,產業轉移的條件日趨成熟。產業轉移是進行產業結構升級和提升產業競爭力的有效方式。有效承接產業轉移,不僅可以促進產業轉移承接地的經濟發展、增加財政收入,還可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實現產業結構快速調整升級。當前面對融資困難,政府要加大在職培訓和職業教育投入,幫助減輕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和產業轉移成本;完善中介服務體系,加強對中小企業轉型升級的技術指導和信息咨詢;注重改善中西部地區投資環境,加強配套設施建設,降低遷入地的配套成本,吸引產業轉移。我國中小企業要重視在產業轉移趨勢中,苦練內功,加強產品創新和技術革新,提高產品質量和技術含量,增強核心競爭力,提高抗高風險的能力。
(六)完善社會服務體系服務好中小企業的發展
發展中小企業不僅需要財政金融政策的支持,更有賴於社會中介服務體系的健全與完善。要建立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一是各級政府要轉變對中小企業的管理職能,推動建立以資金融通、信用擔保、技術支持、管理咨詢、信息服務、市場開拓和人才培訓等為主要內容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並對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給予必要的資金及政策支持:二是各級政府要從本地實際出發,鼓勵和支持各類科研單位、大專院校和各類商會等機構,積極開展面向中小企業的服務,並通過技術洽談、專利和產品招標、人員培訓等方式,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創新和科技產業化方面的服務;三是進一步規范抵押評估、登記程序和操作規程,降低收費標准,減輕企業負擔。四是大力組建中小企業同業協會,使其成為溝通企業與政府的橋梁紐帶,為中小企業提供政策、法律、市場、技術、經濟、金融等方面的咨詢服務。
Ⅳ 中小企業融資的難題
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一直以來是中國經濟發展中的問題,通過分析其制約因素,可以歸結為外部環境因素及中小企業自身因素,對制約因素的分析是解決問題的先決途徑。 1.政府因素
中國的社會性質決定了政府對國有企業的重視程度。長期以來,國家扶持政策一直實行向大企業傾斜,而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不夠,這是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歷史原因。大型企業能夠容易地在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上得到資金,而針對中小企業的融資門檻卻相應被提高了許多,中小企業要取得貸款必須付出更大的成本。
2.金融機構因素
(1)銀行金融機構的運作機制約束中小企業融資。在金融危機的沖擊下,各國政府為有效地避免金融危機帶來更深層次的危害,都採取了謹慎性原則。這一宏觀調控,使得中小企業貸款首先受到傷害。金融機構內部清理整頓,使得銀行收縮信貸規模,尤其是對中小企業的「惜貸」。(2)缺乏與中小企業相適應的金融機構。在國有商業銀行中,中小企業的規模歧視依然存在,大銀行從節約成本費用角度出發,不願向中小企業投放資金。雖然城市商業銀行、信用社和地方性商業銀行等成為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主導行,但是這些金融機構的資金實力不能完全滿足中小企業的需求,最終還是制約著當地中小企業的發展。
3.信用擔保體系因素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還不完善,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機構少,並且擔保基金的種類和數量遠遠不能滿足需求。民營擔保機構受到所有制歧視,只能獨自承擔擔保貸款風險,而無法與協作銀行形成共擔機制。由於擔保的風險分散與損失分擔及補償制度尚未形成,使得擔保資金的放大功能和擔保機構的信用能力受到較大制約。
4.直接融資因素
企業的直接外源融資主要是通過發行股票的股權融資和發行企業債券的債券融資。從股權融資來說,上市的門檻太高,使得大多數中小企業無法通過這種方式解決急需的資金。雖然創業板的推出,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的特點將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但創業板在中國還處於初級階段,還存在著不足,或許能相對緩解融資問題。從債券融資來說,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遠遠落後於股票市場和銀行信貸市場的發展,而且中小企業往往達不到債券發行額度的要求,因此,中小企業要通過債券融資幾乎沒有可能。
5.法律體系因素
中小企業的生存與發展一直缺乏比較有效的法律保護,盡管《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少數法律對中小企業有一定的規范,但是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擔保、上市等融資方面的保護甚少。2003年出台的《中小企業促進法》在經濟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是中國真正走向市場經濟的標志之一,也是中國實現經濟民主化的重要一步。但是,《中小企業促進法》也存在著局限性,中小企業的法律保障體系還有待完善。 中小企業自身因素
1.中小企業素質較低,信用狀況較差
中國中小企業的素質普遍不高,有相當一部分是城鄉企業,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較弱,缺乏競爭力,市場風險高,這使得銀行等金融機構不敢向其發放貸款。中小企業大多為私營企業或合夥企業,管理水平落後,經營風險大,信用觀念差,財務制度不健全,信息不透明,使得金融機構不能把握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增加了放貸風險。
2.中小企業缺乏擔保物
無論是什麼企業要求貸款或者擔保,都需要有擔保物來提供保證。中小企業僅有的抵押品就是其有限並且價值低廉的土地、房產和機器設備,其規模也就制約了這些抵押品的價值。
3.中小企業人才匱乏
中國大部分中小企業為私營企業,企業領導者的素質不高,缺乏現代的管理理念和領導力,而企業的發展需要管理者能表現出一定的遠見卓識,具有先進的融資理念,為企業規劃出合理的融資方式,以較低的融資成本來籌集資金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同時中小企業員工的整體素質較低,留住人才的能力弱,使得企業新鮮血液注入少,先進理念和技術難以運用於企業,制約企業的發展。 一、政府要加強扶持力度
1.政府要認清向中小企業提供資金的重要性,採取措施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
政府層面對中小企業的資金提供支持,可以通過出台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政策,來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通過向中小企業實行財政補貼,鼓勵中小企業出口和技術創新,提高中小企業的競爭能力;對中小企業進行貸款援助,來幫助企業解決中小企業初創、技改和出口資金的需求。
2.需要政府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扶持政策體系
規范市場秩序,對各種擾亂市場環境的行為嚴厲懲治,切實保障中小企業的利益,設立專門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
3.建立健全信用評審和授信制度
中小企業的信用問題一直是制約融資的關鍵,通過對信用評審和授信制度的建立,可以由政府、中介等機構來出具公正的信用評價,解決中小企業信用難鑒定的問題。
二、完善融資體系
1.完善銀行金融機構的中小企業信貸機制
根據中小企業信貸需求規模小、頻率高、時間急、風險高的特點,制定特定的信貸機制。銀監會在2006年7月頒布了銀行小企業信貸指導意見,提到了銀行要建設六項機制。對於此,銀行要積極響應銀監會的政策,完善各項機制,為中小企業信貸提供良好環境。同時,根據經濟環境的變化,不斷更新完善機制,盡可能地滿足中小企業資金需求。
2.大力發展中小企業金融機構
銀行金融機構應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適當放寬貸款期限。除了各大商業銀行自行設立貸款的信貸部門,還應該大力發展與中小企業相適應的中小融資機構,鼓勵和支持股份制銀行、城鄉合作金融機構,並盡量消除地區差異,提高中小企業的貸款比例,支持符合國家政策的中小企業的發展。
3.大膽嘗試股權和債券融資
為保證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國家應該盡快完善證券市場體系,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提供可能。創業板的推出是中小企業融資發展的一個大膽嘗試,各中小企業應該抓住機會,積極准備,爭取通過在資本市場上獲得更多資金來加快企業發展,提高技術創新。債券融資與股權融資相比具有風險小的優點,這對於實力較弱的小企業來說,是其融資的有利方式。可轉換債券更是一種集股票和債券優點於一身的融資工具,國家可以採取相應措施來鼓勵和支持其發展。
4.規范民間資本融資
在銀行貸款困難的情況下,民間借款成為一種解決資金缺口的補充機制,尤其是沿海等東部地區民間資金相對富裕、手續簡便、利率相對較低,因此民間借貸市場十分活躍,在一定程度也取代了銀行的功能。但是,民間借貸體系的不規范,要求相關部門制定法律法規使民間借貸行為規范化和透明化,同時,有組織地將現有社會中的大量民間閑置資金加以運用,提高資金利用率,達到雙贏的效果。
5.建立中小企業風險投資公司和風險投資基金
中國一直以來靠國內資金支持企業對資金的需求,國外的風險投資發展有一定的基礎,應該鼓勵境外風險投資公司落戶中國,為他們創造寬松、健康的運營環境,從而為中國中小企業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資金,還可從政府部門通過投資機構設立風險投資基金,聚集社會閑散資金,形成一定的規模,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
加快建立信用擔保體系
信用保證是解決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抵押難的有效方式,因此要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從組織形式上保證信用制度的落實,建立信用擔保基金和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登記、信用徵集、信用評估和信用公布為主要內容的信用評級制度,建立跨地區、全國性的中小企業信用體系,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信用擔保。同時,要通過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規范信用擔保程序,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保證擔保體系的正常運作。
三、完善法律體系
建立健全扶持中小企業融資的法律、法規。《中小企業促進法》以法律的形式為廣大中小企業的發展、融資提供有力的保護和支持,但是,由於《中小企業促進法》的條文過於原則性,所以應建立與之相配套的具體的法律、法規,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法》、《中小企業融資法》、《中小金融機構法》等法規體系,以便規范中小企業融資主體的責任范圍、融資辦法和保障措施。
四、提高企業素質
1.改善中小企業的管理制度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高中小企業自身素質是解決中小企業貸款困難的有效途徑。中國的大多中小企業是採用家族式的管理模式,產權不明晰,責任不明確,存在著弊端,需要幫助中小企業培養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理念,按照現代企業的運作要求,完善各項制度,提高企業的整體素質,增強市場競爭力。
2.健全中小企業財務制度
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健全企業的財務制度,不做假賬,真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提高企業財務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中小企業通過提供及時、可靠的財務信息,使投資人相信投資能夠得到回報,從而獲得企業所需的資本;建立企業自身信用制度,獲得社會的認同和信任。
3.樹立誠信的觀念,杜絕商業欺詐行為
按期還貸,做到無不良信貸記錄。只有建立中小企業信用評級機構,增加中小企業的信息透明度,獲得金融機構的認可和信賴,才能增加金融機構融資的可能性。
4.樹立品牌意識,提高市場認知度
中小企業多為民營企業,企業管理思想相對落後。中小企業需要樹立品牌意識,建立市場認知度,確立市場的地位,提高企業競爭力。品牌不僅能給企業帶來財富,還能使企業獲得投資者的信任度,在提高自身地位的同時吸引投資者的資金滿足自身發展的需要。
四方籌謀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
事實上,早在新版巴塞爾協議出台前,融資難就一直是阻礙中小企業發展的一大頑疾。
2011年12月8日召開的APEC中小企業峰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辜勝阻指出,實體經濟需要有鋪天蓋地的小微企業和頂天立地的大中型企業,從經濟發展的後勁來講,實體經濟要提高競爭力,還要靠科技型的小微企業,這對一個國家的創新能力和產品的更新能力非常重要,因此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至關重要。
對於這個問題,他提出了幾點建議,一是要重構和小微企業門當戶對的金融體系,大量發展民間金融機構,擴大資金供給,有更多的社區銀行和小銀行來滿足小微企業需求。同時,還要發展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投資等多層次的股權融資。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新三板對相關企業融資大有裨益。另外,還要注意架構多層次的擔保體系。
很多中小企業難以獲得貸款,都是因為缺乏可靠的擔保,渣打銀行東北亞兼中國中小企業理財部總裁顧韻嬋表示,「在這方面,國外有一些經驗值得借鑒,很多國家有一個比較完善的政府擔保政策,在2008年經濟危機就看到很多政府出來給企業提供擔保。現在中國有很多擔保和小額貸款公司,如果能有一個全國性的擔保機制,將對中小企業融資起到很大的幫助。」
中小企業主要的融資渠道還是銀行,但銀行的角色卻不僅只有貸款單位,招商銀行董事、行長馬蔚華表示,「小企業特別是成長型、創新性、科技成長型的企業有很強的生命力,但有時可能不具備銀行貸款的條件,但銀行可以把這些科技成長型小企業推薦給PE,他們選擇以後,再給它信貸的貸款,政府再貼息,銀行再幫助它IPO,這樣銀行就變成了幫助企業進行多種融資的中介。」
政府部門也意識到了阻礙中小企業融資的一個主要障礙就是缺乏一個全國性的擔保機制,一位商務部官員表示,「要將直接補貼的資金放到擔保資金上來,很多銀行不敢把錢貸給中小企業,也是因為沒有保障,如果國家能為更多的企業作擔保,會給企業很大幫助。現在也有給中小企業做擔保的撥款,但是太少了,想把這些直接補貼的資金用到商貿企業擔保上來,用這個杠桿撬動更多的資金。這個資金是多少還在協調,但是這樣的思路已經確定下來。」
Ⅵ 中小企業融資面臨的問題有哪些
我們概括地說,中小企業和金融部門以及社會各方之間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加之中小企業存在的很大的投機性是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成因。下面我們分別從企業自身、銀行部門等融資機構、社會方面闡述:
一、從直接融資狀況來看,鑒於對企業上市的嚴格要求,中小企業在很大程度上難以進入主板市場,以此股權融資對其來說便不太現實;而在債權融資方面,由於受到發行規模的限制,加之因為自身規模小、風險高等的情況,中小企業便很難受到投資者的青睞,因此,通過債權融資來獲得資金,對於中小企業來說也絕非易事。
二、銀行方面:
1、基層銀行貸款審批權利上收且放貸程序繁瑣。
2、銀行人員業務素質所限對企業項目前景認識和預見不足。
3、與大企業相比小企業規模和利潤小而銀行放貸成本偏高。
三、社會方面:
1、資本市場不發達,投融資渠道單一。
2、擔保機制不健全,缺乏分擔風險的行業和機構。
3、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中小企業信用評級體系和徵信系統。
四、企業自身:
1、經營管理水平低下,缺乏高素質人才。
2、 財務會計制度不完善,信息不透明。
3、內外部原因導致中小企業發生以外信用風險,成長性差競爭力弱。
4、信用等級較低,信用制度建設滯後。
我國每年約有100萬家企業倒閉,平均每分鍾倒閉2家,任何一家中小微企業,只要你存活超過3年,就達到了平均水平。其實說到底,還是因為企業資金不夠多,所以很容易翻車。
如果企業家自己缺少資金資源,找不到投資人的話,建議你帶著項目去不同的平台上試試,比如明德資本生態圈、鯨准、創業邦等等。一般情況下,基金、投資人都會與融資平台進行合作,他們通過平台來篩選值得投資的項目。
網上選平台時一定要擦亮眼睛,很多平台動則交幾萬塊錢的費用,卻沒有結果。如果把握不準建議來明德資本生態圈試試,明德資本本身就是做投資的,這跟很多平台不一樣,很多平台只做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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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中小企業融資應該怎麼做
中小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中小企業對於完善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實現整個社會的現代化,為國有大中型企業改革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目前,由於思想認識上的偏差,國有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往往不願提供貸款支持,他們的資金籌措受到很多限制。要想更快更好地發展中小企業,資金籌措問題不解決,目標是很難實現的。針對這一現狀,為促進中國經濟的發展!北京騰輝信德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聯合北京各大銀行,專門為有發展前途的中小企小融資提供了一個綠色通道。你可以在網上查一下他們的聯系方式!
另一做法就是:利用好國際金融公司的資金:國際金融公司有意向我國中小企業具有示範作用的項目提供融資,來推動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具體做法是,通過有限追索權項目融資的方式,幫助項目融通資金。國際金融公司通過與投資者直接進行項目合作,協助進行項目設計以及幫助籌資來促進外國在我國投資。國際金融公司在為中國積極開發海外銀團貸款市場方面起著帶頭作用。但是限制也相當的大,而且手續相當麻煩且貸款對象主要好似有一定規模、主營業務集中,在行業中居領先地位,企業有長期發展戰略,願意採用明晰的財務會計制度的民營企業。
Ⅷ 如何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一、加大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良好的環境
1、 建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風險投資基金,不斷拓寬風險資本的來源,引導民間資本和境外投資基金進入,擴大風險投資規模,為中小企業提供新的資金來源。 推進擔保體系的建設。重點扶持一批經營業績好、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的擔保機構,加快組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不斷完善中小企業的信貸擔保機制,出台擔保機構風險控制和信用擔保資金補償、獎勵機制等政策,引導和規范信用擔保行業的發展。
2、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體系。政府要引導中介機構經過科學評估和論證,建立企業經濟檔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檔案,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企業信用體系。積極推進中小企業社會化信用體系試點,在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立信用制度、發揮信用中介主體作用。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息庫和中小企業負責人信用檔案,在此基礎上再建立中小企業貸款信用評級制度、企業法人代表資信評級制度和企業總體資信評級制度,強化企業信用觀念,以信用等級確定是否貸款和擔保。
3、大力發展地方性金融機構和民間借貸市場,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渠道。強化監督、鼓勵競爭,形成規范的地方金融機構優勝劣汰的進入和退出機制。以聚集更多閑散資金,支持地方中小企業的發展。對於民間主體的融資活動要用地方性法規進行規范,明確融資雙方的權利和責任,將其納入正規的金融體系。
4、構建完善的中小企業融資法律保障體系。加快有關中小企業信貸制度的立法。要劃分中小企業的分類標准,明確中小企業的界定方法和各類金融機構在中小企業信貸制度中的作用和功能,制定中小企業貸款的具體管理方法和鼓勵措施。落實政府支持中小企業貸款的財政資金渠道、執行機構及管理辦法;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法律體系。制定完善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信用擔保機構的准入、退出及內控制度,明確信用擔保機構的行業定位及職能,對專業信用擔保機構的市場准入與退出,擔保人員從業資格,信用擔保機構財務及內控制度等進行明確的政策規定,進一步促進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規范化發展。
二、不斷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
1、轉變銀行等金融機構惜貸怕貸的思想觀念,增強信貸投放的意識,在合理規避風險的前提下,加大放貸後的考核與監管,積極發揮信貸資金的最大效應。轉變工作方式,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調查與了解,幫助有市場、有前途的企業快速成長。要充分考慮中小企業的特點,創新信貸產品,簡化貸款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間,實現貸款流程的標准化。降低服務門檻,降低企業資本金、資產總額、銷售收入等規模 項目對企業評級的影響,對信譽高、效益好的中小企業提供放大擔保比例、貸款利率優惠、簡化貸款手續等優質信貸服務,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另一方面,積極加強與擔保公司的協作,增強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扶持。
2、增強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創新。創新貸款審批機制,實現貸款產品和運作流程的標准化,簡化貸款手續,提高效率。適當弱化中小企業信用等級,注重現場調查核實,不單純依賴財務報表,通過信貸人員的盡職調查,盡量減少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創新貸款擔保方式,建立靈活的貸款用信機制。逐步實行以借款人經營活動所形成的現金流和個人信用為基礎。創新服務品種,為企業量身定製個性化的融資產品,通過靈活的服務品種的組合來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
3、建立向中小企業融資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鼓勵和支持股份制銀行、城鄉合作金融機構等以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鼓勵國有商業銀行在注意信貸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在保證貸款質量的同時,切實提高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比例。
三、加強中小企業自身經營能力建設,提高信用水準
1、推進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不斷提高企業經營者的素質、決策水平和企業競爭力。堅持產權主體多元化道路,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實行公司制改造,解除家族制對其發展的束縛,進行所有權結構調整,實行真正的公司制治理結構,提高經營效率,降低經營風險。
2、 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會計法規和商業銀行要求,依法建立健全的會計核算體系,定期向相關部門提供全面准確的會計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主動加強與銀行的溝通聯系,定期向銀行提供財務報表和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制定有效的應收賬款管理制度,加快資金回籠與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管理利用水平和使用效率,提高銀行對企業的授信等級。提高企業的信用形象 ,增強銀行等資金供應者的信心。
Ⅸ 如何從根本上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
(一)著力建立適合國情的中小企業法律保障體系
2003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是我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正式走上規劃化和法制化軌道的重要標志,但這一法律還存在指導性強、缺乏強制執行性的缺陷,而且條文過於簡單,沒有與之匹配的如金融、財政、中介服務等方面內容。
(二)盡快成立專門服務於中小企業的管理機構
借鑒外國的經驗,成立中小企業發展管理局(副部級機構),並在全國各省、直轄市設立分支機構(正廳級機構),承擔以下四項主要職能:一是專門負責制定中小企業扶持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中小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運行,幫助中小企業獲得商業銀行的貸款支持。二是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基金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中央財政預算、基金收益和捐贈等,基金主要用於引導地方政府、創業投資機構及其他社會資金支持處於初創期的中小企業,解決初創期中小企業發展遇到的融資難等問題。
(三)建立專門的中小企業政策性金融機構和加快發展小金融機構
一方面,建議建立中小企業政策性銀行,其資金來源主要通過政府發行債券、政府財政預算安排、社會捐贈、民間資本參股等方面,其主要職能是專門為各種中小企業提供差異化的融資產品和金融服務,同時貫徹和落實國家有關金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和措施,使其真正成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業性銀行。
四)商業銀行應優化業務流程、轉變經營模式、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
隨著利率市場化的穩步推進,利差不斷收窄,商業銀行之間的競爭加劇,之前固有的盈利模式將受到強烈沖擊,這促使商業銀行必須進行經營轉型,而金融支持中小企業尤其小微型企業發展將是銀行未來經營轉型方向的支持重點。
(五)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借鑒美國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方面的經驗,從三個方面完善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按照不同的擔保對象和服務范圍,成立全國性和地方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全國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專門為那些「高科技、綠色環保、擁有核心創新技術」的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性擔保服務,而地方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專門服務於對地方經濟增長、地方就業和地方創新能力提高有益的中小企業提供擔保服務。
(六)完善資本市場,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
當前,我國直接市場融資功能有所增強,在社會融資規模中的佔比也逐年提高。因此,借鑒美國在直接融資市場的發展經驗,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
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