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速求專業文章中譯英翻譯
The 2008 outbreak of the financial crisis has seriously affected the global financial instry,triggered by the financial market turmoil, hit the real economy. In this field since the twentieth Century crisis is the most serious financial crisis in the world banking instry and the insurance instry suffered heavy losses, according to statistics, in 2008, America a total of 25 commercial banks collapsed, Fannie Mae and Freddie Mac, 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and other financial institutions have been taken over by the government, the Lehman brothers came the collapse, many investment bank's share price fell sharply, America biggest bank, Citigroup shares fell 60% in November 17th to 21 days a week, and the resulting riskcontinue to overflow and the spread of the global financial system, caused serious impact and destruction of [1]. Because these are jokingly called "too big to fail" institutions both in its scale of development is associated with the degree and other institutions have an irreplaceableinfluence, how to ensure the stable development of these super financial giants, rece thesystemic risk, become the key content of th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gulatory reform. In 2009April, central banks and financial regulators and financial stability Committee set up at the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FSB),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systemically important financial tool and financial market. In 2011 November, "the group of twenty (G20)" summit officially announced the financial stability committee formulated the"processing system, the importance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policy approach", put forward the concept of global systemically important financial institutions. Global systemically important financial institutions (Global Systemically Important Financial Institutions, G-SIFIs), refers to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o bear the key function in financial market with global characteristics,these institutions once the occurrence of major risk events or business failure, will bring greatimpact on the global financial system and the economy, and even proce systemic risk.Global system for the importance of insurance institutions (GlobalSystemically ImportantInsures, G-SIIs)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G-SIFIs, in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ituation of global insurance instry, 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IAIS) according to the financial stability Committee and the "group of twenty" proposal,formulated the "Global SystemicallyImportant Insurers: Proposed Assessment Methodology",namely "global systemic important insurance people: proposal evaluation method". And in July 18, 2013 promulgated the "global systemically important insurance institutions: a preliminary assessment methodology" [1] and "global systemically important insurance institutions: policy measures". The 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FSB) analysis and calculation on July 19, 2013 published the first list of 9 global systemically important insurance agencybusiness data based on the relevant insurance institutions by the end of 2011, Chinese peace group is emerging developing countries only insurance institutions to the list. At the same time, further define each year from 2014 November released the list of global systemic important insurance Authority after the adjustment.
❷ 金融監管機構有哪些各監管哪些方面
只有以下這四個:
1、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貨幣政策。
2、銀監會,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
3、證監會,負責對全國證券、期貨業進行集中統一監管。
4、保監會,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
拓展資料
金融機構(Financial Institution)是指從事金融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金融業包括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等行業。
金融機構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同時亦指有關放貸的機構,發放貸款給客戶在財務上進行周轉的公司,而且他們的利息相對也較銀行為高,但較方便客戶借貸,因為不需繁復的文件進行證明。
按照不同的標准,金融機構可劃分為不同的類型:
1、按地位和功能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中國的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村鎮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財務公司、第三方理財公司等。
第四類,在中國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
2、按照金融機構的管理地位,可劃分為金融監管機構與接受監管的金融企業。例如,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是代表國家行使金融監管權力的機構,其他的所有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都必須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3、按照是否能夠接受公眾存款,可劃分為存款性金融機構與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存款性金融機構主要通過存款形式向公眾舉債而獲得其資金來源,如商業銀行、儲蓄貸款協會、合作儲蓄銀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則不得吸收公眾的儲蓄存款,如保險公司、信託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以及各類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4、按照是否擔負國家政策性融資任務,可劃分為政策性金融機構和非政策性金融機構。
由政府投資創辦、按照政府意圖與計劃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非政策性金融機構則不承擔國家的政策性融資任務。
5、按照是否屬於銀行系統,可劃分為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按照出資的國別屬性,又可劃分為內資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和合資金融機構;按照所屬的國家,還可劃分為本國金融機構、外國金融機構和國際金融機構。
❸ 證監會接管金融機構是利好還是利空
是有這個消息,因為六家基金和證券公司違規操作才被證監會強勢接管。這還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消息,不太好確定是利好消息還是利空。但是就怕被接管以後被查出更多的問題 那就不光是以前違規操作的小問題了
❹ 有哪些金融機構從事金融衍生工具最後失敗的例子
巴林銀行,非常典型的案例。
巴林銀行破產之前的交易主要集中回在日本股市指數——Nikkei225的期貨答和日本政府債券的期貨之上,其把賭注押在股市的上升上。從1992年起,里森陸陸續續買進了許多Nikkei225期貨。啊1993年和1994年上半年,日本股市基本處於牛市,Nikkei225從1993年1月的不到17000點一度曾升到21500點,上升了4500點。然而,最終伴隨著日本股市的崩盤,巴林銀行也倒閉了。
❺ 請問金融機構被接管 被接管 是什麼意思!
金融機構被接管的意思是相關金融機構被銀保監會接管,從接管之日起,被接管機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停止履行職責,相關職能全部由接管組承擔。接管組行使被接管機構經營管理權,接管組組長行使被接管機構法定代表人職責。
接管後,被接管機構繼續照常經營,公司債權債務關系不因接管而變化。接管組將依法履職,保持公司穩定經營,依法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信託當事人等各利益相關方的合法權益。
(5)9家金融機構被接管評論擴展閱讀:
接管組委託託管機構託管被接管機構業務,並可根據工作需要聘請精算師、會計師、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員協助處理接管有關事項。 接管組代表銀保監會全面負責接管事務,重大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銀保監會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六條 被接管機構所有從業人員應積極配合接管工作,拒絕配合或妨礙接管工作的,將依法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❻ 金融機構在接受反洗錢過程中權利有哪些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省一級分支機構實施反洗錢調查時,金融機構應當予以版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權料,不得拒絕或者阻礙。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拒絕、阻礙反洗錢調查,拒絕提供調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虛假材料的,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調查人員違反規定程序的,金融機構有權拒絕調查。
詢問前,調查人員應當告知被詢問人對詢問有如實回答和保密的義務,對與調查無關的問題有拒絕回答的權利。
❼ 陝西多位金融「大佬」落馬,背後到底牽扯到了什麼事情
關於這個問題,背後牽扯到的事情非常的復雜,我個人只能在這里隨便說一點,行有行規,游戲也有游戲的規則,比如:成龍大哥說過,在百年以後他會把在娛樂圈知道的所有事情公布於眾。在幾年前,那個時候可以說是各種貸款問世的的大好時機,包括高利貸,714,在這些所發生的金融案中,各位小夥伴應該知道不少吧,因為大部分有可能都是受害人,所以,這一次幾個大佬落馬後註定是洗不白了,因為四年前的大額貸款欺詐案,某些細節正在逐漸浮出水面。
一、百億黃金案的背後秘密貸款詐騙案的主角,除了逃到國外的張某某兩兄弟,另外四個人都已經被繩之以法,貸款詐騙的幾個大佬為了減刑,各自爆出多年的秘密跟猛料,最終幾個大佬被判處14年徒刑,這些人終生無法上訴,很多人可能對金融不是很了解,大部分根本就不了解市場,其次一些人具有非常專業的金融知識,其中很少有投資者完全考慮到這個問題。
❽ 金融機構擠兌風波輿情處置方案
當前,金融業服務水平不斷提升,但金融機構社會聲譽、公眾評價上卻時常陷入負面境地。這一方面是由於金融機構直接面向民眾,其經營水平與金融消費者期待之間存在落差;另一方面與媒體在市場壓力之下的傾向性監督有關。市場化經營壓力促使媒體積極開展輿論監督,為百姓代言,但輿論監督時常面臨的種種風險(行政干預、法律訴訟、暴力阻撓等)也使媒體傾向選擇"安全"的監督對象。金融機構社會關注度高,又普遍重視聲譽成本,於是新聞媒體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批評和監督就愈發密集。
金融輿情的擴大——網民的情緒傾向。《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中國網民60%人為30歲以下,他們表達意見往往帶有情緒性和隨意性。金融輿情多涉及公眾利益,容易引發貧富差距等聯想,造成話題被不斷炒熱,如不久前因銀行年報披露而引發的銀行"暴利"問題。
金融輿情的傳播規律——快速出現,迅速消退,常有反復。網路輿情來得快,可能因為一個帖子、一篇報道而突然形成焦點,但也退得快,網路熱點層出不窮。不過有的金融輿情在平息後,會在某一時刻再次因為新的由頭而爆發,如近年來銀行收費問題,就幾度出現、幾度平息而又幾度風波再起。
面對這樣的輿情現狀和特點,金融機構如何及時回應,成為關鍵。
解決方案
多瑞科輿情數據分析站系統之金融輿情綜合解決方案通過融合最新的海量網路信息搜集、處理、存貯、全文檢索、中文處理和文本挖掘技術,可以7×24小時實時監控成千上萬的新聞、論壇、博客、微博的最新輿情信息,幫助用戶及時、全面、准確地掌握網路動態,了解自身的網路形象、提高自身的公關應變能力和重大事件處置能力。主要功能包括:
及時全面:高並發、分布式的爬蟲技術,確保金融行業信息採集全面與及時。
專業服務:專業的數據分析與技術支持團隊,適應金融行業事件信息的隨機性、突發性、高並發的特點,隨時解決用戶所需。
省時省力:內置數萬個較高影響力的重點網站,提供優先採集機制。
更加精準:獨有的關鍵詞與去重技術,使採集到的數據更為精準。
超強分析能力:強大圖表分析,動態提供各種業務數據,使金融行業用戶使用更直觀、更便捷。
應用領域:金融行業。
❾ 金融業如何推進營改增呢
我國金融業「營改增」應分階段穩步推進
從當前的金融業稅收制度看,主要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方面是金融業稅制與市場化發展不匹配,存在重復征稅和稅負偏高的問題;另一方面是金融業稅前扣除限制多,存在所得稅稅基偏大的問題,突出地表現在對貸款損失稅前扣除的限制上。按照金融業「營改增」中「稅收公平與統籌規劃、稅收中性與宏觀調控、平衡結構與服務實體」的三大原則,以及對陝西省包括銀行、證券、保險在內的9家金融機構的「營改增」的效應測算,筆者認為,我國金融業「營改增」的實施應充分考慮我國現實情況,可以按照「全部涵蓋、穩步推進」路徑進行,即把我國金融業「營改增」的實施全過程劃分為統一稅制和深化改革兩個階段,並在不同階段確定不同的課稅范圍和增值稅稅率。具體如下:
統一稅制階段:這一階段的目標是順利推行金融業「營改增」,在這一階段,金融業「營改增」的征稅范圍可暫時設定與營業稅徵收范圍保持一致,確保金融業能夠納入增值稅徵收環節,並參照「營改增」試點方案中的一般演算法確定合理的增值稅稅率。按照一般計稅法,對陝西9家金融機構的綜合測算結果顯示,一般金融機構按9%徵收增值稅,農村金融機構減按4%徵收較為適宜。按照測算的增值稅稅率徵收,還兼顧了以下方面的考慮:一是更好地發揮稅收的穩定器作用,有利於金融業穩定、持續發展,不僅為金融業內部調整爭取更大空間,也有利於各金融機構間的平衡發展,按照測算,稅率經營狀況差的金融機構稅負會下降,有利於其轉型發展。二是金融業整體稅收保持穩中微降,在9家測算的機構中除1家證券公司稅負增長超過10%外,多數金融機構稅負增長均在10%以下,因此對金融機構不會造成太大壓力,也為金融市場化推進創造更好的環境。三是突出城鄉差異,對農村金融機構實行優惠稅率,按照一般計稅法4%的增值稅稅率徵收,總體上降低了農村金融機構的稅負,將有利於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和金融供給的增加。
深化改革階段:這一階段的目標是對前一階段的增值稅徵收方式進行深化,使之更加符合增值稅的特點。主要是要進一步對金融業的主要業務進行劃分,對核心業務採取免稅政策,對於附屬業務按照增值稅的標准稅率課稅。具體可以參照歐盟的基本免稅模式或新加坡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免稅模式。一是在征稅范圍上,將金融業務分為核心業務、附屬業務和出口業務三類,對核心和出口金融業務分別實行免稅和零稅率,對附屬業務以標准程序課稅,消除金融業重復征稅。根據我國金融業的特點,可基本判定:銀行業的資產和負債業務為免稅核心業務,而附屬業務主要集中於直接收費性質的中間業務上,這也是標准稅率的適用范圍;證券業的代理買賣證券、證券承銷、受託客戶資產業務管理、投資為免稅的核心業務,同業存放為附屬業務按照標准稅率征稅;保險業的財產險和人身險為免稅的核心業務,而同業存放、投資等業務為附屬業務,按照標准稅率征稅。二是稅率設計上,要以現代服務業整個行業的增值稅稅率為參考,同時考慮到金融機構業務情況的變化。如銀行業的中間業務收入佔比越高,增值稅稅率可以適度降低。還有,增值稅稅率檔次不宜設置過多,這不僅會影響投資選擇,扭曲市場行為,而且還會造成位於產業鏈不同維度的企業間增值稅抵扣不徹底。另外,稅率的設計還應考慮免稅業務的抵扣比例和抵扣范圍,抵扣比例越高和抵扣范圍越大,就可以對附屬業務設定更為優惠的稅率。
我國金融業「營改增」在不同時期應各有側重
針對我國金融業「營改增」的實施路徑,本文認為我國金融業「營改增」在實施和推進的過程中,應圍繞近期目標和遠期目標,突出重點,穩步推進。
近期推行金融業「營改增」要從三方面著手。一是方向明確,「營改增」征稅方案要突出稅收政策的導向性,以減輕金融機構稅負和提升金融服務效率為目標,加強金融支持經濟發展薄弱環節和經濟落後地區的稅收減免力度,促進金融工具創新和提高市場效率。二是統籌規劃,改革金融業「營改增」過程中的不順暢環節,將金融業「營改增」與所得稅徵收全盤考慮,改革所得稅徵收中諸如資產損失計提、資產核銷程序等不順暢的環節。三是充分准備,做好金融業「營改增」前期准備工作,包括確立合理的地方和中央的增值稅分成比例、建立符合金融業特徵的增值稅發票體系等。
遠期深化金融業「營改增」需要加強五個方面。
一是依據金融業作為融資中介的本質特徵,重新認定金融業納稅人的范圍,不僅包括銀、證、保等傳統金融機構,還包括從事相同或類似金融業務的企業。
二是適時推行金融業核心業務零稅率,增強我國金融機構的國際競爭力。鼓勵銀行業做大中間業務,為遠期稅制改革奠定基礎,對於銀行存貸等傳統金融中介服務,可以依據其占營業收入的比例設置增值稅的徵收比例,佔比較低的可以使用優惠稅率。
三是依據保險業務對象差異化設置征稅方式,增強保險行業稅收政策的針對性。針對保險業務,可視其提供服務的對象進行不同的處理,並對出口業務實行零稅率,促進金融保險業「走出去」,加快我國金融保險體系融入世界金融體系的步伐。
四是參照金融衍生工具發展趨勢,構建具有前瞻性的金融衍生工具稅制,可考慮由收入功能大、徵收管理成本低的流轉稅,逐漸向直接稅過渡。
五是借鑒國際稅制經驗,提早籌劃應對金融危機的稅收制度,不斷總結國際上的成功經驗,探索我國運用稅收政策抑制金融過度膨脹、防範金融風險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