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論述銀行從業人員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收獲
根據我們關於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難點、熱點問題,依據目前的金融業相關的法律框架進行由淺入深的思考,運用辯證思維的方法,對我國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現狀進行總結分析;立足於我國現階段基本國情、金融行業發展狀況,提出了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的相關設計與完善措施,力圖使本文能夠在同行業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開展中具有實踐性、指導性、前瞻性。 對於我國銀行業來說,近年來,伴隨著產品和服務的多元化、個性化、專屬化,圍繞著銀行服務收費、理財產品等各類金融消費糾紛不斷攀升,行業內如何有效地維護銀行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日漸突出,有關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話題更是變得炙手可熱。銀行消費者作為直接介入金融服務活動的參與者,越來越受到包括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及中國銀行業協會等方面的重視。由此,開展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面臨哪些問題、如何高效開展工作;銀行作為提供金融服務和產品的專門機構,怎樣履行自身義務,保護銀行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顯得日益突。
銀行消費者權利保護的現實狀況 立法方面不足的現狀 銀行消費者這一概念本應是普通消費者在金融業這一專業領域的具體延伸,但並未存在任何形式,特別是來自具有強制約束力的法律法規方面的確認。 現階段我國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主體法律依據就是目前實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但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適用於銀行業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方面有其局限性;一是該法頒布實施於1994年,至今已經有19年的歷史,顯然已經不適應我國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的現狀。比如對新興的電子商務領域的消費者。二是從該法第2條來看,原文表述如下:「第二條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對調整主體稱呼為「消費者」,本身就很模糊,沒有對主體的身份性質給予明確的定義,經過十幾年的司法實踐,已經形成了將自然人歸為《消法》領域保護對象的通行做法,但這僅僅是一種通行做法或者說習慣成自然。僅從這點上也可以看出我們現行消法的局限性。三是用定義中「生活消費」的這個消費目的來定性顯得過於狹隘,無法適應金融行業的消費交易特點,比如,就我們銀行業來說,基金理財、代理國債以及一些中間業務的開展已經遠遠超出了一般意義上的生活消費這個范疇.這還不涉及我們銀行業所提供產品和服務的復雜程度這個方向上來認識這個局限性。
❷ 3.15消費者權益日有什麼感想
1.0升(含)以下每輛18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每輛36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每輛45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每輛72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每輛15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每輛3000元;4.0升以上每輛4500元。
❸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習心得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習心得:主題可以圍繞通過學習明白了,消費者也要增強法律知識,學會保護自己的權益。
正文
在人類創造的諸種精神文化成果中,法律制度是一種極為奇特的社會現象。法律是現實社會的調節器,是人民全力的保障書,是通過國家的強制力來確認的不同社會地位的有力杠桿。
經濟法的首要任務就是要研究如何以法的規范來配合國家從宏觀上保證經濟穩定、協調發展,使之對經濟及其法律調整起到主導作用。
廣義的經濟法地位是指經濟法在整個法律體系中的獨立性和重要性,經濟法是否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經濟法的作用和價值,以及經濟法與相關法律部門的關系。狹義的經濟法地位是指經濟法是否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
現代經濟法是保障和實現經濟自由的法律手段,經濟自由是由其出發點和歸宿,它應當為了自由而干預、限制,而不是通過干預而限制乃至扼殺經濟自由。
只有通過經濟法的平衡協調,方可創造並維護一個令自由市場機制和民法得以發揮作用的外部環境。對於中國的經濟法學來說,只有民族的,才是國際的;只有開放的,才是現代的。
(3)金融消費者權益觀後感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頒布,明確了消費者的權利、確立和加強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基礎、彌補了原有法律、法規在保障消費者權益方面調整作用不全的缺陷
2、。我國現有法律、法規中有不少內容涉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如《民法通則》、《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等,但是對於因提供和接受服務而發生的消費者權益受損害的問題,只有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做出了全面而明確的規定。
❹ 消費者的權利與經營者的義務的感想
消費者的權利
一、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二、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三、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四、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五、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六、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七、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八、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九、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經營者的義務
一、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
二、經營者應當聽取消費者對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意見,接受消費者的監督。
三、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
四、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五、經營者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
六、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據。
七、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費者在購買該商品或者接受該服務前已經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八、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按照國家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的約定,承擔包修、包換、包退或者其他責任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或者約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九、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十、經營者不得對消費者進行侮辱、誹謗,不得搜查消費者的身體及其攜帶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費者的人身自由。
❺ 關於消費者權益的作文
每年的3月15日是廣大消費者維護自己權益的日子,今年的3.15又快到了。3月14日聊城市消費者協會、聊城市工商局在金鼎商廈廣場舉行了"3.15國際消費者權益紀念表彰大會"。我作為聊城晚報小記者也參加了活動。
在活動現場,有很多人參與了維權消費萬人簽名活動,看來廣大市民都很贊同,也意識到了自己的消費權利不可侵犯,當然我也簽上了我的大名。活動中工商局、質量技術檢查監督局消費者協會等部門都設立咨詢台,專門為老百姓解答問題,處理投訴。一位工商局的叔叔拿著一袋鳳祥五更雞認真的給大家講著怎樣辨別真偽,真不知還有這么多學問呢!所有的產品都有真假之分,不仔細看真的很難分辨呀!我們以後買東西真的要認准才行。
我看見許多小記者還有電視台的叔叔阿姨都在現場進行采訪,從中我就跟蹤采訪了一位叔叔,這個叔叔2009年11月份買了一部科諾牌的手機,而這部手機會在沒有開通上網業務的情況下後台上網,從而產生了每月60元的費用,使他無法理解也不能接受,所以找到了質檢局看能否退款並賠償額外的上網費用。工作人員現場辦公,馬上聯系了該手機的銷售點,售後人員態度很好並答應返廠維修,等待結果,而且還給了這位叔叔一部備用手機讓他暫時使用。這個叔叔對這樣的處理結果很滿意,非常感謝工作人員積極熱情的服務態度。
3.15真好,真正維護了我們消費者的權益,從而也給那些製造假貨的商家敲響了警鍾,我希望天天都是3.15!
❻ 金融消費者權益八大權益
金融消費者權益八大權益有:
1、保障金融消費者財產安全權;
2、保障金融消費者知情權;
3、保障金融消費者自主選擇權;
4、保障金融消費者公平交易權;
5、保障金融消費者依法求償權;
6、保障金融消費者受教育權;
7、保障金融消費者受尊重權;
8、保障金融消費者信息安全權。
金融機構應當保障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和接受金融服務過程中的財產安全。金融機構應當審慎經營,採取嚴格的內控措施和科學的技術監控手段。金融機構應當依法保障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和接受金融服務過程中的財產安全。金融機構應當審慎經營,採取嚴格的內控措施和科學的技術監控手段,嚴格區分機構自身資產與客戶資產,不得挪用、佔用客戶資金。
金融機構應當在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允許范圍內,充分尊重金融消費者的意願,由消費者自主選擇、自行決定是否購買金融產品或接受金融服務,不得強買強賣,不得違背金融消費者意願搭售產品和服務,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不得採用引人誤解的手段誘使金融消費者購買其他產品。
金融機構不得設置違反公平原則的交易條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費者責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費者尋求法律救濟途徑,不得減輕、免除本機構損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金融機構應當切實履行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主體責任,在機構內部建立多層級投訴處理機制,完善投訴處理程序,建立投訴辦理情況查詢系統,提高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質量和效率,接受社會監督。金融機構應當進一步強化金融消費者教育,積極組織或參與金融知識普及活動,開展廣泛、持續的日常性金融消費者教育,幫助金融消費者提高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認知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提升金融消費者金融素養和誠實守信意識。金融機構應當尊重金融消費者的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不得因金融消費者性別、年齡、種族、民族和國籍等不同進行歧視性差別對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❼ 3.15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學習心得
今天,我懷著愧疚和懊悔給您寫下這份檢討書,以向您表示我對違反規定這種不良行為的深刻認識以及再也不違反規定的決心. 經過今天的這件事之後,我冷靜的想了很久,我這次犯的錯誤不僅給自己帶來了麻煩,讓同學們因為這種不怎麼光彩的事而記住了我。而且我這種行為給班級也造成了一定的消極影響,破壞了組織的管理制度,在同學們中間也造成了不良的影響。由於我一個人的犯錯誤,有可能造成別的同學的效仿,影響班級紀律性,對我們的班級形象也造成了一定的破壞。為此,我深深懊悔不已!這是一次十分深刻的檢查,我對於我這次犯的錯誤感到很慚愧, 我感到很抱歉,我希望老師可以原諒我的錯誤,我這次的悔過真的很深刻。
不過,人總是會犯錯誤的,當然我知道也不能以此作為借口,我們還是要盡量的避免這樣的錯誤發生,希望老師可以相信我的悔過之心。「人有失手,馬有失蹄」。我的不良行為不是向老師的紀律進行挑戰。我感到真的是很慚愧,怎麼可以這么的讓人失望。
相信老師看到我的這個態度也可以知道我對這次的事件有很深刻的悔過態度,我這樣如此的重視這次的事件,希望老師可以原諒我的錯誤,我可以向老師保證今後一定不會再違反規定。
今天我真的是很深刻的認識到了我的錯誤,知道老師說的話就要聽從,老師說的話也絕對會實現她的諾言,老師所要管的一定是為了我們學生好,所以我們不用挑戰老師的紀律,我們還是學生,好好的聽從老師的話,好好的學習好,讓老師可以放心,讓老師可以信任是唯一可以做的事情。
犯了這樣的錯誤,對於家長對我的期望也是一種很大的打擊,家長辛苦的賺錢,讓我們孩子可以生活
的好一點,讓我們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學習當中,可是,我卻違背了家長的心意,我犯了這樣的錯誤,簡直是對於家長心血的否定,我對此也感到很慚愧,家長的勞累是我們所不知道的,每天為了生存而忙碌,為了家庭而承受著巨大的壓力,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們所不能夠了解的,我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做他們的乖孩子,聽從家長的話,家長是我們最親的人,也是我們在現在這個社會上最可以信任的人,所以我們就要盡量的避免家長生氣,不給他們帶來不必要的煩惱。而我們作為他們最親的人也不能夠惹他們生氣,這個都是相互的,當我們傷害到他們的心時,也是對於自己心的傷害,因為我們是最親的人。沒有任何人可以取代。
這次的事件我真的感到抱歉,希望老師可以原諒我,可以認可我認錯的態度,我真的已經深刻的反省到我的錯誤了,希望老師再給我知錯就改的機會。也希望同學也要引以為戒,不要犯和我一樣愚蠢的錯誤了,這次的教訓真的很大很大。
錯誤的性質是嚴重的。我深刻認識到,每一個老師都希望自己的學生做好自己份內的事!從而樹立個人良好形象,也使我們班集體有一個良好的形象.其實,我也相信,每一個同學都希望班級給自己一個良好的環境來學習,也有一個名聲在外的良好平台來展示自己,鍛煉自己.但是,一個良好的環境是靠大家來共同維護建立起來的,而我自己這次卻犯了錯誤,破壞了班級的和諧,是很不應該的,若每一個同學都這樣犯錯,那麼是不會有良好的環境形成的!對違反紀律的同學也是應該的,更何況只是一份不是懲罰的懲罰!而這份檢討書真正的意義在於,讓我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並督促自己改正!所以,老師把讓我寫檢討,也是為了讓我深刻的認識到這點。 每一個人都應該為自己所犯下的錯而付出代價!因此,我真誠的接受老師的批評和教育。我知道,作為班集體的一員,不觸犯校規,不違反紀律,做好自己的事是一項最基本的責任,也是最基本的義務。但是我卻連最基本的都沒有做到。如今,錯已鑄成,留給我的是後悔莫及。我會以這次違紀事件作為一面鏡子時時檢點自己,批評和教育自己,自覺接受監督。我要知羞而警醒,知羞而奮進,亡羊補牢、化羞恥為動力,努力學習。我也要通過這次事件,提高我的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措施。也希望老師給一個重新認識我的機會,而不是因為違紀而認識我,對我印象深刻。
態度決定一切,細節決定成敗。俗話說「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台,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泰山不拒細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什麼是細節?就是那些看似普普通通的,卻十分重要的事情,一件事的成敗,往往都是一些小的事情所影響產生的結果。細小的事情常常發揮著重大的作用,一個細節,可以使你走向你的目的地,也可以使你飽受失敗的痛苦。每一件事情都是有無數個小的細節組成的,每一個都很重要。就好比是一條鐵鏈,有無數鐵環組成,無論其中哪一個鐵環壞了,整個鐵鏈也就沒有用了。
說實話,經過今天這件事,懊惱之餘,也還有點慶幸。懊惱的當然是自己違反規定,慶幸的則是也正因為這件事剛好點醒了我,令我幡然醒悟。相信老師在看完這么多以後,也會了解到我對待這件事真誠改過的態度。希望老師在以後的日子裡監督我。給我一個機會,我也能為建設更好的班集體而盡自己的一份力!
❽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觀後感
現今,消費者問題已經成為社會發展的一重大社會問題。本文分析消費者問題出現的成因,消費者保護運動立法的發展,促進了有關消費者保護運動的發展來解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精神。維護消費者利益、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精神。
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精神基礎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有關保護消費者在有償獲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免受人身、財產損害或侵害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對居於弱勢地位的消費者提供特別保護的法律,是以保護消費者權利為主要內容的法律,是維護真正的公平交易市場秩序的法律。消費者的弱勢性,是指消費者為滿足生活消費需要在購買、使用經營者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過程中,因缺乏有關知識、信息以及人格缺陷等因素,導致安全權、知情權、自主權、公平交易權、受償權、受尊重權、監督權在一定程度上被剝奪造成消費者權益的損害。
1.消費者的弱勢地位與經營者的強勢地位比較
首先,消費者與經營者的交易是一種非專業對專業,非知情人與知情人的關系。經營者通曉商品的技術性、了解市場行情、掌握顧客心理、具有一定的銷售技巧;而消費者卻缺乏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的相關知識,所接受的消費信息大多是經過加工的、有促銷和誘導作用。商品與服務技術含量的提高,會增加經營者的強勢地位與消費者的弱勢地位,即強勢更強、弱勢更弱。
其次,現代市場經濟簡化商品交換程序,加速流通速度的客觀要求,使消費合同具有了定式合同或者附從合同的特徵。生產經營的集團化、跨國化在形成企業大型化的同時也在不斷的增強經營者的強勢地位,加劇著消費者的弱勢地位。
第三,經營者利己行為嚴重。現代市場經濟中不正當競爭的加劇,使得有些商品供給者視損害消費者利益為獲取利潤的途徑之一,他們置誠實信用等商業道德原則於不顧,竟相採取不公平的商業行為或限制性商業行為,在質量、價格、計量、商標等各個方面竭盡各種欺詐手段,坑害消費者,其結果仍然是消費者遭受損害。
最後,消費者與經營者的實力地位是非均等的。消費者通常是選擇犧牲少量效用,換取交易費用最小化。
2.低質量的消費結構,必然決定了市場交易中消費者的弱勢性。
首先,低質消費者的需求必然是一種數量型需求,消費者本身缺乏對商品的質量要求。其次,低質消費者的購買選擇權受到很大限制。自主選擇權是消費者權利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消費者增強談判實力,抗衡經營者權利的重要內容手段之一。放棄或喪失了選擇權的消費者註定處在被動、不利地位,弱勢性也就在所難免了。第三,低質消費中,價格便宜往往成了消費者購買與否的主要依據。
3.傳統文化對消費者弱勢性的影響。
傳統文化對消費者弱勢性的形成是一種潛意識的影響,主要造消費者心理和人格上的缺陷,在面對經營者的市場交易中自感「矮人三分」,處於弱勢地位。消費者問題的出現是社會的一大問題,消費者運動的發展,消費者保護立法的完善都是從社會實際出發的,基於消費者的弱勢地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制訂過程中必然是以消費者利益為第一位的,維護消費者利益,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自然而然的成為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精神。
二、消費者問題的出現
消費者問題的發生原因甚多,錯綜復雜並相互影響,究其主要原因,簡述如下:(1)科學技術高度化;(2)經營擴大化;(3)產銷過程與流通機構復雜化;(4)不正當競爭行為多樣化;(5)消費者信用低質化;(6)消費者團體意識淡薄化;(7)法律制度不健全。
從世界各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史來看,消費者問題是伴隨市場經濟的發展而產生並尖銳化的。因此,中國的市場經濟仍然屬於初創階段。在這一階段,損害消費者利益問題必然十分嚴重。中國在改革開放前,長期實行計劃經濟體制,限制商品生產和交換,社會生活中長期存在的問題是消費品短缺,而不是消費者保護問題。
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價值取向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維護消費者利益,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基本法律,本法在價值取向上也是從這一點出發的,體現出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精,其主要包括:安全價值、公平交易價值、福利價值。
(一)安全價值取向,安全價值取向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最基本的價值取向,通過明確安全權,來對消費者進行保護,不安全權受到侵犯時,制定出相應的賠償措施。主要是通過賠償機制的事後救濟手段來保障。安全價值的實現手段包括: 1.通過明確安全要求來實現。2.通過消除安全隱患來實現。3.通過有效的消費教育來實現。
(二)公平交易價值。強調消費者與經營者交易過程中應當獲得平等的待遇,消費者購買的消費品與其交付的貨幣價值相當,其基本內容包括: 1.消費者與經營者建立消費關系,應當由消費者自主決定,不得強迫交易。 2.消費者的消費行為應當建立在充分了解交易條件的基礎上自願作出。 3.在交易過程當中,消費者的自由意志應當得到充分尊重。 4.消費交易結束對消費者公平,消費者支付的貨幣與其所獲得的消費品價值相當。
公平交易價值的實現途徑主要有:1.通過凈化規范交易環境實現。2.通過直接規定交易條件實現。3.通過制裁不誠實的交易行為與交易習慣實現。
(三)福利價值,社會公共福利的重要組成部分,消費者主權也是在此基礎上產生的,其基本內容包括:
1.對消費需求的滿足,從量的角度來自要求有能夠滿足消費需求的消費品存在。 2.對消費需求的滿足從選的角度要求和消費資料和消費服務能夠最大程度滿足消費者的需求。
福利價值的實現途徑主要有:
1.通過發揮市場機制的功能實現。 2.安全價值,公平交易價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本身就是消費者的法律,是消費者利益維護的切實保障,其所反映出的基本精神是維護消費者利益,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四、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具體規定的精神體現。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明確規定了消費者所享有的權利和經營者應負擔的義務,這一規定對於平衡消費者與經營者的不平等地位具有重要的作用。正是由於消費者與經營者的地位不均勻,消費處於弱勢的地位,為實現雙方的地位平等,交易公平,國家對消費者給予了特別的保護,體現在法律規范上,即國家通過立法形式,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上,對經營的活動進行一定的限制與約束,對消費者的權利的實施給予保障。通過對消費者權利和經營者義務的規范,使消費者在消費活動中享有充分權利,而改變其相對於經營者的弱勢地位。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具體規定中,除對消費者的權利和經營者的義務進行規定外,在救濟手段上也體現出了國家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除此之外國家還通過一定的手段來保護消費者權益。
1.國家通過制定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規范從而為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提供首要條件。
2.行政機關通過實施有效的行政行為消費者權益的保護發揮直接作用。
3.司法機關通過解決消費爭議和打擊經濟犯罪來保護消費者。
4.仲裁機構通過發揮自身解決消費爭議的獨特優勢為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提供經濟有效途徑。
從分析消費者問題的成因,從而引發了消費者保護運動的發展,促進了消費立法的發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是在這一發展進程中制定出台的。由於消費者問題的出現而引發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從而影響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為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從實際出發,而出台了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基本法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這部法律是針對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消費者問題,消費者保護運動的發展而制定的,所以維護消費者利益,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即為本法的基本精神。
❾ 315的讀後感50字
在今年的3.15中,揭露了很多的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俗話說:國無信則不強。誠信自古以來就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中國崇尚"誠信"的文明源源流長。早在幾千年前,孔子就說過:「人而無信不只其可」,延伸之意就是:「信,則知其可」,孟子也說過:「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我們底為什麼而活著?現在的社會到底怎麼了?人,是地球上最高等的生物了,與其它的生物相比所不同的除了人類有自己獨特的,復雜的語言外,那就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感情了。其它動物也有感情,但那總比不上人與人之間的了!人可以有仇恨,但人可以寬容,可以理解,可以相逢一笑泯恩仇!可是讓我不能理解的是,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而人與人之間的感情卻在淡薄,人的心理也有不斷扭曲的嫌疑,詐騙、坑人、造假......有個人行為,有公司行為,有單位行為,出門在外,還能相信誰?
古有「人無信不立」可見誠信對於一個國家和民族的重要性。誠信國家經濟發展的基石,是國家的發展潛力是民族的道德標准。不管對於個人而言,還是企業,誠信在現代市場中意味著信譽,是企業的生命。早在十年前,3。15晚會就說到過誠信。然而,誠信在市場中並沒得到商家的重視。一些不法商家為了在經濟上的牟取暴利,不惜丟棄誠信,不惜代價。
❿ 3.15消費者權益日心得體會100字
3.15消費者權益日的講話篇一: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大家好:
也許大家覺得奇怪,這個節日和我們有多少關系,那些都是大人的事情!打假、維權啊!可不是我們中學生管的事情!
但是今天老師要告訴你只要你拿錢買東西,你就是消費者!當我們從附近小商店買到假冒的礦泉水,買到過期的方便麵,吃到不衛生的沒有任何衛生許可證的各種零食的時候,我們的健康受到危害,甚至影響到我們生命的安全的時候!我們是默不作聲的扔掉還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論?當我們在報紙上看到劣質及過期啤酒瓶還在傷人,我們除了為傷者感到痛心,有沒有想到他應當如何維護應有的權益?當我們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沒有告訴他們消費權益正受到了損害?當殘留農葯的蔬菜還在市場販賣、當三無產品還排放在商店的貨架上„„所有的這一切,當我們遇到的時候,我們應該站出來,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我們做為一個消費者應有的權益!
十幾年來,"315"從一個國外泊來的普通紀念日,已經演變為中國消費大眾維權的一個節日、一面旗幟。每年春天的這個時候,她都會再一次擦亮我們的信念和勇氣,讓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經營者、消費者的心靈。
同學們!
讓我們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慾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讓我們一起為那些勇敢的站出來,維護自己和大眾權利的先行者鼓掌吶喊;
讓我們一起呼喚法制的力量為我們的幸福生活保駕護航
3.15消費者權益日的講話篇二:
同志們、朋友們:
正值全縣上下學習貫徹落實全縣經濟工作會議、深入開展「聯村聯戶、為民富民」和「三抓五治」活動之際,今天我們又迎來了一年一度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在此,我代表縣委、縣政府向全縣廣大消費者致以節日的祝賀和誠摯的慰問!
今天縣工商局等相關部門按照縣委、縣政府的要求,聯合縣質監局、煙草局等相關單位,在這里隆重舉行「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咨詢活動,目的就是要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培養消費者安全消費意識,促使廣大消費者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重視和關注消費安全問題。
過去的一年,我縣結合實際,全面深入地開展了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對消費者投訴舉報和直接關繫到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嚴重的突出問題進行了集中整治和專項治理,嚴厲打擊了各類制假售假及違法違規行為,凈化了市場,規范了秩序,使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了及時有效的保護,市場經濟秩序明顯好轉。
今年的「3.15」活動的主題是「消費與安全」,針對性強,覆蓋面廣,即符合當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實際,又充分體現了執政為民的總體要求。我們在全縣范圍內廣泛開展以「消費與安全」為主題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活動,讓全縣更多的消費者積極行動起來,不斷增強法律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善於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自覺與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作斗爭。對侵權行為、違法行為要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使自己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及時有效保護。
同志們,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直接關繫到社會穩定。我們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消費與安全」為主題,繼續廣泛深入地開展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逐步提高廣大消費者依法維權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識假辨假能力,進一步加大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為創造一個良好的消費環境、市場環境、投資環境而努力奮斗!
最後我代表縣委、縣政府預祝今年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紀念宣傳活動取得圓滿成功!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