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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新眾籌互聯網金融服務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1-01-08 00:17:33

⑴ 非法集資藉助網路借貸平台,眾籌平台等新型互聯網金融形式進行是對還是錯

正確的。非法集資藉助網路借貸平台、眾籌平台等新型互聯網金融形式進行。

非法集資活動涉及內容廣泛,表現形式多樣,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不具有房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以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二)以轉讓林權並代為管護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三)以代種植(養殖)、租種植(養殖)、聯合種植(養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四)不具有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購、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五)不具有發行股票、債券的真實內容,以虛假轉讓股權、發售虛構債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六)不具有募集資金的真實內容,以假借境外基金、發售虛構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七)不具有銷售保險的真實內容,以假冒保險公司、偽造保險單據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八)以投資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九)以委託理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十)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或假借農民專業合作社之名非法吸收資金;

(十一)以投資黃金等名義,以高利吸引社會公眾投資;

(十二)以發展農村連鎖超市為名,採用召開「招商會」、「推介會」等方式,以高息進行「借款」;

(十三)以投資養老公寓、異地聯合安養等為名,以高利誘導加盟投資;

(十四)藉助網路借貸平台、眾籌平台等新型互聯網金融形式進行的非法集資活動;

(十五)其他非法集資活動。

(1)雲南新眾籌互聯網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擴展閱讀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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