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互聯網金融分類有哪些
大概分為,互聯網保險、互聯網銀行、P2P、金融平台、互聯網徵信
2.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怎麼劃分業務歸屬領域
一、防控金融高杠桿風險
(一)防範金融產品風險。組織開展金融產品杠桿風險排查,確保金融產品風險指標滿足監管要求。加強銀行理財資金對接資產管理類產品的監管,規范資金投向、限額和交易對象,嚴控通過夾層投資、「名股實債」、「抽屜協議」、回購協議等方式進行高息融資操作。規范開展票據業務,嚴防套取、挪用票據資金。加強對各類股市杠桿融資的風險防控,確保證券期貨資產管理業務杠桿率合規。高度關注保險公司「萬能險」等投資型產品風險。(牽頭單位: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重慶證監局、重慶保監局)
(二)加強銀行業風險防範。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對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等的管控能力,強化對地方政府性債務、房地產業等重點領域和行業的風險防範,確保銀行不良貸款率穩定在合理區間。探索建立金融創新備案管理和台賬監測制度,加大統一授信、名單管理等制度的落實力度,從源頭上加強信貸管理,預防多頭貸款、過度授信,強化風險動態管理。加強過程行為監管,全面推進理財產品和代銷產品的錄音錄像和網點專區建設,嚴肅查處員工銷售「飛單」、參與非法集資等行為。(牽頭單位:重慶銀監局)
(三)加強證券市場風險防範。督促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完善客戶分類制度和動態評估機制。強化上市公司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規范運作。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誠信守約、依法合規經營,嚴懲承諾保本保收益、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行為。高度關注公司債券、銀行間市場融資工具、企業債券等產品可能存在的兌付風險。(牽頭單位:重慶證監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人行重慶營管部)
(四)加強保險行業風險防範。持續抓好保險機構滿期給付和非正常退保風險防範,防範和化解發生保險欺詐等案件的風險。推動保險反欺詐中心建設,完善篩查欺詐線索制度和信息平台建設。密切監測互聯網等新技術與保險融合可能帶來的風險,嚴厲打擊誤導銷售、非法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等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牽頭單位:重慶保監局)
(五)建立高杠桿風險監測預警機制。按照「透明、隔離、可控」的原則,重點關注銀行、證券、信託、互聯網金融等機構跨行業跨市場經營風險。強化交叉性高杠桿金融業務風險防控,健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信息共享、重大風險事件報告等機制,嚴防隱匿、轉嫁和放大風險。研究制定高杠桿風險應急處置措施,推進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建設。(牽頭單位: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配合單位:市金融辦、重慶證監局、重慶保監局)
二、防控地方金融風險
(一)防範要素市場風險。嚴格要素市場機構和業務審批,嚴格實施「五個不準」,即不準開展期貨交易等高杠桿業務,不準高息攬儲,不準無固定對象的亂集資,不準違規建立「資金池」,不準開設網路借貸中介公司或業務。關閉高風險非主營業務,開展展業代理機構風險排查。加強合格投資者管理,強化投資者的准入資格管理和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審查,加強資金運作全流程的杠桿測算和風險研判,切實執行產品銷售錄音錄像制度,強化投資者風險意識和風險警示。加強交易保證金監控,限制過度炒作,鼓勵商品合約類交易場所擴大現貨交收比例。(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國資委、市工商局)
(二)防範新型金融機構風險。加強對小貸、擔保機構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推進行業減量增質,提高風險撥備覆蓋水平。盤活小貸公司抵押資產,防範化解流動性風險,守住「三條紅線」,即不準非法集資和吸收公眾存款,不準發放利率違反法律有關規定的貸款,不準採取暴力、恐嚇等手段非法收貸。加強互聯網小貸公司監管。利用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換證的契機,推動機構退出,促進政府性擔保公司整合重組,加快市場出清。組織實施融資租賃、典當、保理行業風險排查。對申報從事金融活動的投資咨詢類公司等非金融企業,加強源頭管理和動態監控。(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商委、市外經貿委、市工商局)
(三)防範互聯網金融風險。全面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堅持「打擊非法、保護合法,積極穩妥、有序化解,明確分工、強化協作,遠近結合、邊整邊改」的原則,通過摸底排查、甄別分類、清理整頓,切實防範和化解互聯網金融領域存在的風險。確保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十不準」負面清單管理政策落實到位。對風險事件,督促落實涉事機構主體責任,通過訴權、債權、股權轉移,實現風險有效緩釋和化解處理。規范清理各類新型金融機構互聯網業務。(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四)堅決遏制非法集資蔓延勢頭。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提高打非工作常態化、信息化、社會化水平。加強基層網格化管理,督促各區縣(自治縣)全面開通投訴舉報平台,落實舉報獎勵制度,建設風險預警平台系統,加大群防群治力度。推動建立重大案件掛牌督辦制度,加大積案清理力度,提高案件結案率。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群眾自覺防範和抵制非法集資意識。落實維穩屬地責任,制定非法集資信訪流程管理制度,完善案件進展定期通報制度。(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
三、穩妥化解不良金融資產
(一)加強風險協同處置。督促銀行、擔保、小貸等機構加強溝通協調,完善銀擔協同風險分擔機制。對債務規模較大並有3家以上債權銀行或5家以上債權小貸公司的信用風險違約事件,以及同時涉及債權銀行、小貸公司和其他金融機構的重大信用風險違約事件,成立債權人委員會,集體研究確定增貸、穩貸、減貸、重組等處置措施。對已經形成的不良貸款,加大核銷力度,做到「應核盡核」;對存在潛在風險的貸款,要提前介入,盤活資產,提升貸款質量。支持金融機構組建各類企業信用風險緩釋平滑機制,為去產能去庫存服務。妥善處置各類信託產品、資產管理產品兌付風險,完善風險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重慶銀監局)
(二)提高信用違約案件依法處置效率。推動訴訟案件加快審理、判決和執行。探索在信貸業務中引入公證、仲裁等機制,提高依法清收效率。推進實現擔保物權的特別程序,提高處置抵押物與不良資產效率。強化打擊騙貸和逃廢債行為。(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重慶銀監局;配合單位:市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
(三)拓展不良資產處置渠道。支持國有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我市民營資產管理公司開展業務合作。推動市屬國有資產管理公司開展不良信貸資產收購、託管、轉讓、處置等業務。積極探索不良貸款資產證券化和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試點,拓展批量處置、代理處置、委託處置等新渠道和新方式。(牽頭單位:市國資委、市金融辦、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
四、降低企業財務杠桿
(一)支持企業置換高息債務。摸清企業高息債務底數,抓住「債轉股」等政策機遇,多渠道支持企業降低過高融資成本。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市場、有訂單、有效益的企業承擔的非銀行不合理高息債務,按照市場化原則,通過構建風險補償和信用增進等配套機制,引導銀行、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協助企業進行債務置換。積極做好債務置換統計分析工作。(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中小企業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
(二)完善企業資本金市場化補充機制。大力推動國有和民營企業上市融資,加強擬上市企業資源培育。做好股票市場改革對接和項目儲備,利用好新加坡、香港等資本市場,拓展海外直接融資渠道。持續擴大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融資規模,加大永續票據、定向可轉換票據等可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創新產品推廣應用。推動重慶股份轉讓中心公司(OTC)爭取新三板掛牌推薦試點資格,盡快實現與全國市場互聯互通。發揮好產業引導股權投資基金、戰略性新興產業股權投資基金作用,發展重點行業和區縣引導性基金。積極探索開展投貸聯動、股債結合等業務試點。(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證監局)
(三)加強監管引導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統籌運用貨幣政策工具、監管政策和財政政策,引導改變金融機構經營模式、經營行為、資金配置和收益成本測算。完善重慶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督促金融機構清理不必要的資金「通道」和「鏈條」,規范服務收費和銷售行為管理;將轉貸應急周轉資金、小貸公司融資中心、再擔保體系等風險分擔補償機制落實到位。規范評估、登記、審計、保險等中介收費行為。改革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的盈利考核方式。(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金融辦、市中小企業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
(四)發揮要素市場平台降成本功能。進一步強化要素市場降低交易成本、價格發現、優化資源配置、規范市場秩序和實現金融結算等五大核心功能,加快建設集交易、物流、結算和信息四大中心於一體的綜合服務體系。提高要素市場交易平台的信息整合功能,幫助交易各方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簡化交易程序,降低交易成本。強化要素市場倉儲物流、質量監控等服務配套,減少交收成本。做強要素市場結算功能,為交易雙方提供便捷結算服務,支持要素市場降低交易手續費用。(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國資委)
3. 互聯網金融的類型有哪些
傳統金融業務的互聯網化。比如直營銀行、在線折內扣券商和直營保險。直營銀行的主要容特點是沒有物理營業網點,依靠互聯網、電話和ATM機等手段提供服務。
是基於互聯網平台開展金融業務。主要表現為在網路平台上銷售金融產品,以及基於平台上的客戶信息和大數據,面向網上商戶開展的小貸和面向個人開展的消費金融業務。
是全新的互聯網金融模式。主要是指P2P網路貸款和眾籌融資。其中,P2P平台數量眾多,保守估計已經超過500家。
是金融支持的互聯網化。這類互聯網金融模式不屬於金融業務,主要為公眾提供金融業務和產品的信息發布、搜索業務,為金融業務提供「支持」的功能。
4. 互聯網金融有哪些類型
互聯網金融包括三種基本的企業組織形式:網路小貸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以及金融中介專公司。當前商屬業銀行普遍推廣的電子銀行、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也屬於此類范疇。互聯網金融就是六大模式:網貸、眾籌、第三方支付、大數據金融、虛擬貨幣(比特幣)、寶寶軍團(類余額寶產品)。主要是這六大塊。。。
5. 四大互聯網金融模式有那些
1. 以支付寶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模式;2.以廣州貸為代表的P2P網貸模式;3.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模式; 網上銀行模式。
6. 盤點互聯網金融有哪四大類
世界四大金融中心是美國紐約,英國倫敦,德國法蘭克福和日本東京。金融中心的一個必備條件是時區的有利地位。以倫敦證券交易所早上開盤為起始點,下午(這里指的是以倫敦時間為標准)紐約證券交易所開盤。到了紐約證交所下午收盤時,東京證交所正好早上開盤,(香港證交所與其時差僅兩個小時不到,所以一般的就只把它列為地區性的金融中心了,新加坡也是如此)而到了東證下午收盤時,法蘭克福和瑞士的蘇黎世的證券交易所又開盤了。所以這樣全球的金融活動就實現了全天24小時的聯動。之所以不把蘇黎世列入,是因為在現在的歐洲經濟的地區中心就是在德國內部。
7. 互聯網金融都包括什麼具體分幾類
當前國內主要互聯網金融模式:
第一是傳統的金融藉助互聯網渠道為大家提供服務。這個是大家熟悉的網銀。互聯網在其中發揮的作用應該是渠道的作用。
第二種模式,類似阿里金融,由於它具有電商的平台,為它提供信貸服務創造的優於其他放貸人的條件。互聯網在里邊發揮的作用是依據大數據收集和分析進而得到信用支持,創富商城理財模式通過創富商城消費會員了解到創富通寶理財模式。
第三種模式,大家經常談到的P2P的模式,這種模式更多的提供了中介服務,這種中介把資金出借方需求方結合在一起。[5]發展至今由P2P的概念已經衍生出了很多模式。中國網路借貸平台已經超過2000家,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四類:
一、擔保機構擔保交易模式,這也是相對安全的P2P模式。此類平台作為中介,平台不吸儲,不放貸,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務,由合作的小貸公司和擔保機構提供雙重擔保。此模式首先在創富貸平台創立,由創富貸與中安信業共同推出產品「機構擔保標」。此類平台的交易模式多為「1對多」,即一筆借款需求由多個投資人投資。此種模式的優勢是可以保證投資人的資金安全,中安信業、證大速貸、金融聯等國內大型擔保機構均介入到此模式中。
二、「P2P平台下的債權合同轉讓模式」的眾籌創富通寶模式。可以稱之為「多對多」模式,借款需求和投資都是打散組合的,甚至有由創富通寶負責人喬星燕自己作為最大債權人將資金出借給借款人,然後獲取債權對其分割,通過債權轉讓形式將債權轉移給其他投資人,獲得借貸資金。宜信也因其特殊的借貸模式,制定了「雙向散打」風險控制,通過個人發放貸款的形式,獲得一年期的債權,創富通寶將這筆債權進行金額及期限的同時拆分,這樣一來,創富通寶利用資金和期限的交錯配比,不斷吸引資金,一邊發放貸款獲取債權,一邊不斷將金額與期限的錯配,不斷進行拆分轉讓,創富通寶模式的特點是可復制性強,發展快。其構架體系可以看作是左邊對接資產,右邊對接債權,創富通寶的平衡系數是對外放貸金額必須大於或等於轉讓債權,如果放貸金額實際小於轉讓債權,等於轉讓不存在的債權,根據《關於進一步打擊非法集資等活動的通知》,屬於非法集資范疇。從短期來看,金融的互聯網化將占據主要地位,但是只需10~20年,直接融資模式下的P2P與眾籌模式將會取代傳統金融模式。屆時必定將升級為互聯網金融的高級階段。[6]
三、大型金融集團推出的互聯網服務平台。與其他平台僅僅幾百萬的注冊資金相比,陸金所4個億的注冊資本顯得尤其亮眼。此類平台有大集團的背景,且是由傳統金融行業向互聯網布局,因此在業務模式上金融色彩更濃,更「科班」,還拿風險控制來說,陸金所的P2P業務依然採用線下的借款人審核,並與平安集團旗下的擔保公司合作進行業務擔保,還從境外挖了專業團隊來做風控。線下審核、全額擔保雖然是最靠譜的手段,但成本並非所有的網貸平台都能負擔,無法作為行業標配進行推廣。值得一提的陸金所採用的是「1對1」模式,1筆借款只有1個投資人,需要投資人自行在網上操作投資,而且投資期限為1-3年,所以在剛推出時天天被抱怨買不到,而且流動性不高。但由於1對1模式債權清晰,因此陸金所在2012年底推出了債權轉讓服務,緩解了供應不足和流動性差的問題。
四、以交易參數為基點,結合O2O(Online to Offline,將線下商務的機會與互聯網結合)的綜合交易模式。例如阿里小額貸款為電商加入授信審核體系,對貸款信息進行整合處理。這種小貸模式創建的P2P小額貸款業務憑借其客戶資源、電商交易數據及產品結構佔得優勢,其線下成立的兩家小額貸款公司對其平台客戶進行服務。線下商務的機會與互聯網結合在了一起,讓互聯網成為線下交易的前台。
五、以P2P網貸模式為代表的創新理財方式受到了廣泛的關注和認可,與傳統金融理財服務相比,P2P的借款人主體是個人,以信用借款為主,愛投資P2C借貸,在借款來源一端被嚴格限制為有著良好實體經營、能提供固定資產抵押的有借款需求的中小微企業。依託愛投資搭建的線下多金融擔保體系,從結構上徹底解決了P2P模式中的固有矛盾,讓安全保障更實際且更有力度。
第四種模式,通過互動式營銷,充分藉助互聯網手段,把傳統營銷渠道和網路營銷渠道緊密結合;將金融業實現由「產品中心主義」向「客戶中心主義」的轉變;調整金融業與其他金融機構的關系,共建開放共享的互聯網金融平台。由於此模式發展時間較短,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三大類:
一、專業P2P(Professional to Professional)模式。在專業的金融服務人員之間建立信息交換和資源共享的平台,在中間從事信息匹配和精準推薦,促進線上信任的建立和交易的慾望。專業P2P模式遠非市場上泛濫的P2P貸款模式可比,其從本質上才是符合金融監管的規則,符合當前金融機構自身發展的需求,也更符合互聯網精神與特質。
二、金融混業經營模式。通過互聯網平台對所有金融機構開放共享資源,為金融產品銷售人員發布各種金融理財產品、項目信息,為客戶打造和定製金融理財產品。在金融混業經營中使用的互聯網平台則定位於服務500萬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及客戶經理,並將囊括房產、汽車、奢侈品銷售人員,提供一個開放共享、進行綜合開拓交叉銷售的平台,懸賞、交易、展示、學習、以及管理和服務自己的客戶。
三、金融交叉銷售模式。打破理財行業的機構壁壘,通過平台上各類理財產品的展賣聚攏投資人資源,促進金融產品銷售人員產品的銷售。金融產品銷售人員們可以在平台上進行內部的交流溝通和資源置換,在不同產品領域尋找並組建自己的合作團隊,達成利益分享規則後,團隊內共享投資人資源,為投資人推介團隊內部產品進行資產配置,從而實現金融產品銷售人員間的交叉銷售合作,取得共贏。
以互聯網為代表的現代信息科技,特別是移動支付、雲計算、社交網路和搜索引擎等,將對人類金融模式產生根本影響。20年後,可能形成一個既不同於商業銀行間接融資、也不同於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第三種金融運行機制,可稱之為「互聯網直接融資市場」或「互聯網金融模式」。
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因為有搜索引擎、大數據、社交網路和雲計算,市場信息不對稱程度非常低,交易雙方在資金期限匹配、風險分擔的成本非常低,銀行、券商和交易所等中介都不起作用;貸款、股票、債券等的發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網上進行,這個市場充分有效,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無金融中介狀態。
在這種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搜索引擎和社交網路降低信息處理成本,資金供需雙方直接交易,可達到與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和銀行間接融資一樣的資源配置效率,並在促進經濟增長同時,大幅減少交易成本。
8. 互聯網金融產品有哪些分類
1、眾籌
眾籌大意為大眾籌資或群眾籌資,是指用團購預購的形式,向網友募集項目資金的模式。眾籌的本意是利用互聯網和SNS傳播的特性,讓創業企業、藝術家或個人對公眾展示他們的創意及項目,爭取大家的關注和支持,進而獲得所需要的資金援助。
眾籌平台的運作模式大同小異——需要資金的個人或團隊將項目策劃交給眾籌平台,經過相關審核後,便可以在平台的網站上建立屬於自己的頁面,用來向公眾介紹項目情況。
2、P2P網貸
P2P(Peer-to-Peerlending),即點對點信貸。
P2P網貸是指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進行資金借、貸雙方的匹配,需要借貸的人群可以通過網站平台尋找到有出借能力並且願意基於一定條件出借的人群,幫助貸款人通過和其他貸款人一起分擔一筆借款額度來分散風險,也幫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較的信息中選擇有吸引力的利率條件。
兩種運營模式,第一是純線上模式,其特點是資金借貸活動都通過線上進行,不結合線下的審核。通常這些企業採取的審核借款人資質的措施有通過視頻認證、查看銀行流水賬單、身份認證等。
第二種是線上線下結合的模式,借款人在線上提交借款申請後,平台通過所在城市的代理商採取入戶調查的方式審核借款人的資信、還款能力等情況。
3、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Payment)狹義上是指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非銀行機構,藉助通信、計算機和信息安全技術,採用與各大銀行簽約的方式,在用戶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間建立連接的電子支付模式。
根據央行2010年在《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給出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的定義,從廣義上講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機構作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網路支付、預付卡、銀行卡收單以及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
第三方支付已不僅僅局限於最初的互聯網支付,而是成為線上線下全面覆蓋,應用場景更為豐富的綜合支付工具。
4、數字貨幣
除去蓬勃發展的第三方支付、P2P貸款模式、小貸模式、眾籌融資、余額寶模式等形式,以比特幣為代表的互聯網貨幣也開始露出自己的獠牙。
以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為代表的互聯網貨幣爆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比其他任何互聯網金融形式都更具顛覆性。在2013年8月19日,德國政府正式承認比特幣的合法「貨幣」地位,比特幣可用於繳稅和其他合法用途,德國也成為全球首個認可比特幣的國家。
這意味著比特幣開始逐漸「洗白」,從極客的玩物,走入大眾的視線。也許,它能夠催生出真正的互聯網金融帝國。
比特幣炒得火熱,也跌得慘烈。無論怎樣,這場似乎曾經離我們很遙遠的互聯網淘金盛宴已經慢慢走進我們的視線,它讓人們看到了互聯網金融最終極的形態就是互聯網貨幣。所有的互聯網金融只是對現有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提出挑戰,將來發展到互聯網貨幣的形態就是對央行的挑戰。
也許比特幣會顛覆傳統金融成長為首個全球貨幣,也許它會最終走向崩盤,不管怎樣,可以肯定的是,比特幣會給人類留下一筆永恆的遺產。
5、大數據金融
大數據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結構化數據,通過對其進行實時分析,可以為互聯網金融機構提供客戶全方位信息,通過分析和挖掘客戶的交易和消費信息掌握客戶的消費習慣,並准確預測客戶行為,使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平台在營銷和風險控制方面有的放矢。
基於大數據的金融服務平台主要指擁有海量數據的電子商務企業開展的金融服務。大數據的關鍵是從大量數據中快速獲取有用信息的能力,或者是從大數據資產中快速變現利用的能力。因此,大數據的信息處理往往以雲計算為基礎。
6、信息化金融機構
所謂信息化金融機構,是指通過採用信息技術,對傳統運營流程進行改造或重構,實現經營、管理全面電子化的銀行、證券和保險等金融機構。金融信息化是金融業發展趨勢之一,而信息化金融機構則是金融創新的產物。
從金融整個行業來看,銀行的信息化建設一直處於業內領先水平,不僅具有國際領先的金融信息技術平台,建成了由自助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和網上銀行構成的電子銀行立體服務體系,
而且以信息化的大手筆——數據集中工程在業內獨領風騷,其除了基於互聯網的創新金融服務之外,還形成了「門戶」「網銀、金融產品超市、電商」的一拖三的金融電商創新服務模式。
7、金融門戶
互聯網金融門戶(ITFIN)是指利用互聯網進行金融產品的銷售以及為金融產品銷售提供第三方服務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價」的模式,採用金融產品垂直比價的方式,將各家金融機構的產品放在平台上,用戶通過對比挑選合適的金融產品。
互聯網金融門戶多元化創新發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財投資服務和理財產品的第三方理財機構,提供保險產品咨詢、比價、購買服務的保險門戶網站等。這種模式不存在太多政策風險,因為其平台既不負責金融產品的實際銷售,也不承擔任何不良的風險,同時資金也完全不通過中間平台。